考虑冲突标记。即:
<<<<<<< branch
blah blah this
=======
blah blah that
>>>>>>> HEAD
在促使我提出此问题的特殊情况下,负责的团队成员刚刚完成了从上游到我们分支的合并,并在某些情况下将其留为注释,以作为刚刚过去的文档解决。他将其置于编译状态,测试通过,因此它没有您想的那么糟糕。
尽管本能地,我真的对此表示反对,但是作为恶魔的拥护者,我可以理解为什么他会这样做:
- 因为它向其他团队开发人员强调了合并带来的变化。
- 因为那些在特定代码方面更精通的人然后可以解决注释所说明的问题,从而使他不必猜测。
- 因为上游合并是很痛苦的事情,并且可能难以证明有时间妥善解决所有问题的时机,所以需要一些半完全的FIXME通知,因此为什么不使用原始冲突作为注释来记录此问题。
我的反对是本能的,但我希望能够合理地证明其合理性,或者更明智地看待我的立场。任何人都可以给我一些例子,甚至是一些经历,其中人们与其他人在一起做得不好,和/或为什么这样做不好的原因(或者您可以扮演魔鬼的拥护者并予以支持)。
我自己直接担心的是,如果我一直在编辑有关文件之一,拉出更改,遇到真正的冲突,但也加入评论的文件,那显然会很烦人。那我确实会有一个非常混乱的文件。幸运的是,这没有发生。
// MatrixFrog 10/25/2011: Updated this function to fix bug #1234
。如果我看到类似的内容,我会想:“什么?那git blame
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