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浏览《AvSol编码指南》(C#),我几乎同意所有内容,但我真的很想知道其他人对一个特定规则的看法。
AV1500
方法不应超过7条语句需要7条以上语句的方法执行的操作过多或职责过多。它还需要人的头脑来分析确切的语句,以了解代码在做什么。用不明原因的名称将其分解为多种小型且重点突出的方法。
你们大多数人都遵循这个规则吗?即使可以大大提高可读性,即使创建新方法(您的代码仍然是DRY)几乎没有什么余地?而且您的电话号码仍然低至7吗?我倾向于10。
我并不是说我到处都违反了这条规则,相反,我的方法体积小且专注于95%,但我说你永远不应该违反这条规则,这真的让我感到震惊。
我真的只是想知道每个人对永不违反此规则的看法(在编码标准上为“ 1”-永不这样做)。但是我认为您很难找到没有的代码库。
case
单单switch
吗?无论如何,这只是一个白痴,无用的要求。那些写它的人对编程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