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倾向于在几个一般领域中发表评论,每种类型的处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必需的更改。这些更改是我指出代码不符合功能要求或无法正常工作,必须在将其投入生产之前进行修复的更改。在这些评论中,我倾向于很简单。要求说...,这不是这样做的。否则,如果传入的值为null(特别是当您知道这种情况将基于传入的数据发生)时,这将失败。
然后有“这项工作,但这是完成此任务的更好方法”的评论。您必须在这些方面更加温柔,并做更多的销售推销。我可能会说我会这样做,因为它的性能可能更好(我通常会回顾性能非常重要的SQL代码)。我可能会添加一些有关为什么它是更好选择的详细信息,就像我在回答Stack Overflow上的问题时所做的那样。我可能会指出,不需要为此特定代码进行更改,而是要考虑将来的编码更改。基本上,通过这些类型的评论,我教育的是经验不足的人,哪些可能会更好。
然后是“这有效,但我们以这种方式做事”的注释。这些可能也将是必需的更改。这些内容包括对公司标准或我们希望它们使用的体系结构的评论。我会参考标准或体系结构文档,并告诉他们修复该标准。注释将是直接但中立的,因此会丢失,或者变量名不符合我们的命名标准或类似内容。例如,我们用于SSIS包的体系结构要求该包使用我们的元数据数据库来存储有关该包的特定信息,并且需要特定的日志记录。该程序包可以在没有这些问题的情况下工作,但是出于公司原因,它们是必需的(例如,我们需要报告导入成功率或分析我们收到的错误的类型。)
您不想在代码审查注释中做的一件事就是亲自攻击某人。如果您发现他们做得很好,并指出这是件好事,这也可能会有所帮助。有时我会从代码审查中学到一些新知识,如果我这样做了,我会告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