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s:
您的代码中的那一年是版权声明的一部分。它指示软件的有效创建日期,这会影响版权的时间范围。从严格意义上讲,它与许可证无关(尽管MIT许可证恰好包含必须在软件的所有副本中保留版权声明的规定)。
当且仅当您在当年对软件进行了更改时,才应更新该年。将您的版权声明更新为包括您未进行任何版权更改的年份将是对您的版权期限的错误陈述。在美国,这仅在您是公司的情况下才适用,但可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非公司作者有关。(在美国,自然人的版权条款当前取决于您的生存时间,而不是您创作作品的时间。)
FSF对于在软件中包含正确日期的版权声明(打算与GPL一起使用,但适用于所有软件)具有一些有用的指导:
版权声明应包括您完成发行版的年份(因此,如果您在1998年完成发行,但直到1999年才发布,请使用1998)。您应该为每个发行版添加正确的年份;例如,“版权1998,1999 Terry Jones”,如果某些版本在1998年完成,而某些版本在1999年完成。如果有几个人帮助编写代码,请使用其所有名称。
对于具有多年发行版本的软件,如果且仅当该范围内的每一年(包括首尾两天)确实是,并且可以使用某个范围(“ 2008-2010”)而不列出单个年份(“ 2008、2009、2010”)时,将单独列出的“受版权保护”年份;并在文档中对此用法做出明确声明。
从FSF指南中尚不清楚将不完整的正在进行的工作上传到公共存储库是否被视为“完成发行”。我的猜测是肯定的,如果该作品是故意公开提供的,但我不是律师。
因此,总结一下:
如果您在当年进行了更改,请在版权声明中的逗号分隔列表中包含该年。
如果该年未进行版权更改,则请勿在版权声明中包含该年。
许可证!=版权
简短而不完全准确,回答:不,您不需要每年更新许可证。
更长,更准确的答案:不,不需要续签许可证,因此您提出问题的依据是不正确的。
许可证说明了其他人如何使用您的代码。为代码指定许可证后,无需再次修改许可证。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在其他许可下重新许可代码。如果这样做了,那么您只是在提供其他人需要遵循的不同术语才能使用您的代码。
版权是指代码的所有权。版权是将代码合法定义为“ 您的 ”的内容。如果您对代码进行重大更改,则代码上的版权可以更新。如果确实进行了重大更改,则可以,您应该更新版权日期。IANAL,但仅在没有实质性更改的情况下更新版权日期实际上并不会移动所有权/版权日期。但是考虑到版权可以使用多长时间,这还是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