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这里我将特别提及C ++和Bjarne Stroustrup的命名约定,但原则上,我已经看到人们在这里和那里对其他语言使用一些相似的规则。
因此,基本思想是在阅读代码时应该能够将标准类型与用户定义的类型区分开。例如,Bjarne Stroustrup建议使用
类型(例如Square和Graph)的首字母大写
考虑到
C ++语言和标准库不使用大写字母
可以实现上述目标。
但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这样做呢?区分标准类型和用户定义类型的目的是什么?
在这件事上,我找不到Bjarne Stroustrup的任何推理,而且,我自己以截然相反的方式思考。:DI知道,我知道,“我要和谁争论Stroustrup?” 但是,听着,许多C ++语言功能(例如,运算符重载)用于允许用户定义类型的语法支持水平与标准类型相似。然后所有这一切都被另一个命名规则所困扰...
PS更不用说一个单词常常不足以命名一个班级,而以大写字母开头的下划线分隔的单词看起来太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