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代码的商业使用时,有两种类型的FOSS许可证-假设是GPL型和BSD型。广义上,第一个是对许可下的代码的商业使用(即使用,我也指修改和再分配,以及创建派生的作品等)进行限制,第二个则更为宽松。
据我了解,GPL类型许可证背后的想法是鼓励人们放弃专有软件模型,而转而转换为FOSS代码,而许可证是诱使他们这样做的工具-即“您可以使用此出色的软件,但前提是您同意参加我们的训练营并按照我们的规定参加比赛”。
我想问的是-这项策略到目前为止是否成功?就是说,由于GPL,某个大型项目从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中,是否有重大成就?或者仅仅因为GPL做到了,才公开开发某些软件?与每个人都拥有BSD类型许可证或在公共领域发布所有开源代码的世界相比,该策略的影响有多大?
请注意,我并不是在问FOSS模型是否成功-这是毫无疑问的。我要问的是,诱使人们从GPL类型的许可证而不是BSD类型的许可证使用的从专有方式转换为FOSS的特定方法是否成功。我也没有询问GPL本身作为许可证的优点-只是有关其有效性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