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过这个短语被扔掉了,对我来说,论点听起来完全是疯了(对不起,如果我在这里是稻草人,那不是我的意图),通常它遵循以下原则:
您不希望在知道一般情况之前先创建一个抽象,否则(1)您可能会将不属于您的东西放在抽象中,或者(2)忽略了重要的事情。
(1)对我来说,这听起来像程序员不够务实,他们已经假设事情会出现在最终程序中,而事实并非如此,因此他们使用的抽象程度很低,问题不是过早的抽象,它是过早的凝结。
(2)忽略重要的事情是一回事,完全有可能在规范中省略了某些事情,后来证明这很重要,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不是在发现自己时就浪费自己的资源和浪费资源。猜错了,这是从客户端获取更多信息。
我们应该始终从抽象到具体工作,因为这是最实用的做事方式,而不是相反。
如果我们不这样做,那么我们可能会误解客户,并创造需要更改的东西,但是如果我们仅构建客户以其自己的语言定义的抽象,那么我们就永远不会遇到这种风险(至少远不及承担风险)是在黑暗中带着某种凝结的镜头),是的,客户可能会改变对细节的想法,但是他们最初用来传达他们想要的内容的抽象往往仍然有效。
这是一个示例,假设客户希望您创建一个物品装箱机器人:
public abstract class BaggingRobot() {
private Collection<Item> items;
public abstract void bag(Item item);
}
我们正在从客户端使用的抽象中构建一些东西,而没有涉及我们不知道的事情的更多细节。这是非常灵活的,我已经看到这被称为“过早抽象”,而实际上假设套袋是如何实施还为时过早,可以说与客户讨论后,他们希望一次将多个袋装成袋。为了更新班级,我只需要更改签名,但是对于自下而上的人可能需要进行大范围的系统检修。
没有过早的抽象,只有过早的凝结。这句话有什么问题?我的推理的缺陷在哪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