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和软件行业的诉讼越来越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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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一直观察到与新闻相关的IT公司和个人以指数方式呈指数增长,一方面,另一方面,与案件有关的法律问题在网络上的各个方面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非常怀疑人们和公司突然之间开始窃取彼此的想法,但是情况有所不同。是那个吗:

1)平均而言,IT人员正受到更多的法律教育?

2)我错过的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发生了一些变化,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吗?

3)现在,IT被视为潜在无限收入的来源,巨魔和律师将注意力转向了IT?

4)还有其他发展吗?


我的问题的第一部分普通开发人员应如何应对这种干扰趋势

a)像以前一样继续进行,忽略一切合法的

b)接受有关IT的本地和国际法律教育

c)在尝试进行任何与编程相关的工作之前,请始终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d)对于任何类型的项目,即使是最基本,最无害的项目,也要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以保护自己


第二部分是一个更大的一个:它如何影响所有IT企业和初创企业

e)是否有新公司处于潜在风险中?如果是这样,这种风险是像美国拥有其所有软件专利一样,还是全球性的?

f)任何新公司都可以生存而无需一开始就聘请律师并申请所有可能的专利吗?

g)选择一家在其法律法规中支持软件专利的地点是否是新公司注册的风险因素?


我承认我的问题很复杂,但是手头的事情更加复杂。如果您看到任何重组的潜力,那就欢迎您。

我也在寻求全球或当地市场的任何投入。我们将从特定的案例中找出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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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真?;-)
加里·罗

好问题!!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整个西方文化趋于变得越来越有争议性-美国再次成为领导者。对我而言,这就是原始的信念的体现,即人们可以用大量的纸币来控制-纸币,纸张法律,指令,合同等,没有人可以再数了。这是对法治的歪曲-如果没有人知道,法律怎么能统治?甚至律师也只知道很小的一部分。
Ingo

我没有法律背景,但我认为SLA声明(例如“本软件按原样提供,不承担任何责任……”)就足够了-是不是这样?
NoChance 2011年

如果您认为现在很糟糕,那么您应该早在80年代。现在,那是软件行业一个严重的诉讼时期!
Brian Knoblauch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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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强制性的免责声明:我不是律师。我所说的任何内容都不能或不应被解释为法律建议。我的意思纯粹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说明性的(即,告诉我所看到的,而不是告诉您该怎么做)。

简短的答案

相当一段时间以来,情况几乎没有改变。我怀疑您所看到的很大一部分仅仅是报告方面的差异,甚至可能只是您所注意到的差异。

长答案

实际上,在2003年之前,美国的专利诉讼数量几乎呈线性增长,然后下降了一两年之多(略有下降)。从那以后,它一直在增长,但是速率一直是次线性的。不过统计数据往往有些过时了-很难让它们用于最近的活动。我的猜测是,近期的大部分平静都与经济放缓有关,当经济恢复得更加充分时,我们会再次看到接近线性增长的趋势(尽管最近的一些法院判决已对其进行了一些调整,例如做出了许多“商业方法”专利无法执行)。

很难获得与软件相关的百分比的统计信息(软件和硬件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归类为“计算机”,它本身只是“电子”类的很大一部分),但至少在抽查中我从现在开始,它似乎已经相当稳定了(大约10%的时间用于电子产品,而大约5-10%的时间用于软件)大约持续了一段时间。

专利诉讼费用昂贵,以至于小公司很少被起诉。如果您的总销售额少于诉讼费用,几乎没有公司会起诉您。这并不是说您可以/应该故意侵犯专利或类似的专利,但这确实意味着花大量时间和精力研究每种可能相关的专利可能没有多大意义。

就编写自己的专利而言,这存在很多问题。如果您的策略要被更大的公司收购,那么拥有一些专利会有所帮助。如果您只是一家计划为少数人提供体面生活的小公司,则几乎所有与专利有关的事情都有可能浪费时间和精力。

“知识产权”还有其他几种形式: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对于更多的公司来说,保护版权和商标应该是很重要的。在美国,您需要注册版权。您需要将适当的名称(例如,软件名称)标记为商标,并在使用了足够长的时间后注册该商标。这一切都非常简单,所有诚实都不大可能成为一个问题-如果有人确实侵犯了版权,那么通常很简单的事情就是表明他们使用了您的(code | name)或近似派生词(例如,就商标而言,距离足够近,以至于消费者可能认为它确实是您的产品而购买了他们的产品)。

商业秘密案例通常涉及以下两种情况之一:1.某人离开您的公司,并将他们了解的东西带给其他公司。2.您与一家公司建立了合伙关系,合伙关系解散后,他们将继续使用您的信息。

这些可能很大,但是(再次)似乎与您在说的内容不太吻合。

专利与版权或商业秘密侵权之间的一大区别是,很容易“无害地”侵犯专利,而版权或商业秘密侵权通常牵涉到很明显“错误”的事情。

巨魔

当出现有关专利的问题时,将提出“专利巨魔”(又称“非执业实体”或NPE)。这些公司(在大多数情况下)仅拥有专利就什么都不做。特别是,他们不会基于这些专利来创建/销售任何产品。确实有很多人不喜欢这个总体思路。但是,从实际角度来看,这种趋势主要是大型公司感兴趣的。

生产产品的专利持有人通常被限制起诉其他公司,因为这些其他公司也拥有专利,并且如果有人起诉他们,他们很可能会提起诉讼(并可能赢得专利)。仅举例来说,假设IBM的Java“某些东西”侵犯了Oracle / Sun的某些专利。甲骨文可能不会起诉IBM,因为IBM拥有比其他任何公司都更多的美国专利,并且最终有相当大的机会证明Oracle至少侵犯了IBM的专利,反之亦然;关于甲骨文可能希望达到的最好成绩,甚至有相当不错的机会,他们最终会欠IBM一些钱。专利巨魔几乎不受此影响:由于它们不生产任何东西,因此它们从未侵犯任何专利,因此IBM的传统资源无效。对于小型公司而言,这基本上是无关紧要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多数人没有足够的专利来代表任何反诉的重大危险。

还有其他一些区别。首先,传统专利持有人倾向于在与相对直接的竞争对手打交道时“使用”他们的专利。只要您不直接与某人竞争,他们起诉您的机会就很小。其次,专利巨魔的交易数量似乎往往多得多-他们在一般技术领域拥有足够的专利,因此他们认为该技术领域的每个人都必须至少侵犯少数专利。这使防御更加困难。几乎不可能描述您如何不侵犯每一项(例如百万分之一)不同专利。

摘要

发生的变化远远少于看起来的变化。除了最微小的公司之外,所有公司都需要不时地咨询律师(甚至可能会咨询律师),但是很有可能,其中大部分与合同有关,而与知识产权无关。


那是一个很好的解释。我必须感谢您的努力。

所有的答案都很有趣,但这是有关专利诉讼的最完整的答案。
Michael K

9

我认为情况不会变得越来越糟,只要我一直是开发人员,就会有软件专利巨魔。我记得的第一大专利是LZW专利,当时Unisys开始向网站收取$ 5000的gif费用。

在最一般的情况下,除非您有钱,否则您不会被起诉。专利巨魔起诉要赚钱,而不是恐吓。

问题是,一旦您的公司规模扩大,您就会被数个专利巨魔起诉,并试图分得一杯pie。但是,到此时,您应该可以负担律师的费用。

我的建议是B。了解软件专利和最常用的专利,以及商标法和版权法。但是,一旦您了解了这些基础知识,就遵循一套相对安全的规则,不必太担心它。


3

澳大利亚计算机协会已帮助IT专业人员获得与澳大利亚工程师,律师和会计师相同的专业水平。

这意味着,只要您满足某些条件,就可以像律师一样承担有限的职业责任

因此,关于第一个问题,您可能会看到世界各地更多的ICT专业机构正在努力实现类似目标。根据您所从事的工作,是否有资格在您的国家/地区进行类似调查可能值得一看。我怀疑“像往常一样继续,忽略合法的一切”是否会是一个好选择(或者曾经是真的)。


3

我认为个人开发人员不必担心诉讼。苹果没有必要起诉乔开发者,因为乔开发者没有钱,这使苹果看起来像恶霸。对于软件巨头来说,在将他们告上法庭之前,等待一家新公司显着成长要好得多。

1)我认为IT人员的法律教育从未像现在这样。IT公司现在拥​​有更大的法律部门。如果有的话,法律界变得越来越精通技术。

2)法律制度正在发生变化,但据我所知,这主要是由于美国或美国施加压力以实施其知识产权品牌。

3)我认为专利巨魔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但是我认为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如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与竞争对手竞争,要么是让他们为很难被归类为发明的东西买单,要么是将他们挤在他们无法创新的盒子里。

4)我认为这些诉讼已经出现了很长时间。媒体只是将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它们上,因为人们,特别是IT领域的人们已经意识到专利和版权的问题。可能只是人们对它更感兴趣,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新闻中看到更多它的原因。

另一个发展是现在竞争激烈的便携式设备市场。硬件之间没有太大差异,因为不同设备的硬件通常甚至是由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因此在软件方面发了法律战争。

关于第二个问题:

我的问题的第一部分是普通开发人员应如何应对这种干扰趋势:

这取决于衣服的大小。如果您在家中编写一些小应用程序,我相信(a)对您来说可以。如果您在使用某些外部应用程序的中型企业工作,则(b)会很好。

第二部分是一个更大的部分:这如何影响IT公司和初创企业:

我不能代表美国,但我认为小型企业不受欢迎。专利的许可费用可能太小,以至于不值得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规模较大的公司可以强大地武装他们解决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但总的来说,我认为即使是巨魔也想占领巨头。


另一方面,索尼确实针对违反DMCA的行为起诉了乔治·霍茨。
David Thornley

你是对的。一些小企业和个人被起诉,但不难看出原因。我相信不久前有一家公司出售Mac克隆产品,并且也遭到了起诉。
贾亚特(Tjaart)2011年

Psystar。他们制作了Mac OSX的副本,对其进行了修改,然后分发了该副本,这显然侵犯了版权(即使他们确实为每个副本都购买了原始的Mac OSX副本)。看看是否可以干净地完成Mac克隆,以及法院对此有何评论,将是很有趣的。
大卫·桑利

2

知识产权问题已经存在于大多数行业中-如果您想进行认真的概括,可以断言,越来越多地使用诉讼来执行权利,这表明高科技行业正在以与之前的杀手级行业相同的方式成熟。

3)现在,IT被视为潜在无限收入的来源,巨魔和律师将注意力转向了IT?

这可能是其中的一部分,但我认为它不是那么简单。我没有手头的数据,也没有时间寻找它,但是我认为您会发现动机因情况而异。当然在大型高调案例中。对于某些公司而言,这很可能是预期财务生存能力的问题,而在另一些公司中,这可能是破坏竞争的一种方式。在较低的级别上,这很可能是财务上的大失败。

任何个人开发商应得到自己保护的程度取决于他是否受雇(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雇主将或应具有法律控制权来处理此事)或独立/自由职业者,在这种情况下,值得拥有获得法律建议,并进一步熟悉该地区的法律概念。

关于国际责任的规模,我真的没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并且鉴于仍然存在反对创建软件专利并主张使用版权的争论,因此可能没有明确的答案。

但是,在美国,如果您是开发人员,我会熟悉获得美国专利的过程。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专利不是最合适的IP保护,但在我看来,专利是最常用的保护。


2

我看不出更多诉讼的核心原因:

  • 更多的组件重用;
  • 产品空间更加拥挤;
  • 更容易实际发现盗窃者;

首先,就像几年前一样,公司通常会使用基本工具和库从头开始构建产品。现在,他们将使用数十个库来创建产品,而每个库又依赖于另一个库。不难想象,一些间接使用的库的某些许可证可能会被忽略。

产品空间更加拥挤-好吧,基本上,除非您提出了真正具有创新性的东西,否则世界上某个地方已经有人创造了这样的应用程序的可能性很大。即使采用了创新的解决方案,也极有可能您很少有公司致力于解决相同的问题,并且会提出完全相同的解决方案。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拥有Google可提供的所有功能并拥有应用程序商店,可以更轻松地发现潜在的欺诈行为。


另一方面,几年前欧盟拒绝了软件专利。所以仍然有希望。


我希望法官们永远不要学习组件开发!
2011年

2

我要回应以前的海报,并以说我不是法律权威,也不应被视为我的法律权威作为开头。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寻求适用于您自己情况的法律建议。

我最近在《美国生活》此后简称TAL)上听到了这个故事,Art先生给我留下了很多与您非常相似的问题。所以我来到这里,瞧,这是您的帖子,有很多很好的问题!附带一提,我非常喜欢结构= D


对于普通开发者

a)像以前一样继续操作,并忽略一切合法的事情,
我认为这是非常危险的。用维基百科来解释,法律概念“ 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 ”认为,即使某人声称无知所违反的法律,该人也将承担责任。没错,知识产权法律和专利是复杂的污水处理厂,但是富有进取心的检察官在追讨金钱后可能不会承认这一点。

与此相伴的是,非执业实体(NPE)极有动机提起诉讼:他们让投资者感到高兴。TAL的特定主题的故事,著名的NPE / Patent Troll著名的Intelligent Ventures(IV),投资了50亿美元,但自2000年成立以来,仅获得了20亿美元的收入。在未来十年中,汤姆·尤因先生预计IV的收入目标将达到350亿美元,因为投资者希望获得高回报,但他预测,仅凭许可就无法弥合巨大的差距。那么NPE应该做什么?好吧,有很多可用的律师和更多的目标,追求更高收益的诉讼战径将是有意义的。从事软件开发工作的绝大多数人可能会在某个时候受到此影响,因此,了解它是符合个人利益的,关注的程度因人而异。

b)在有关IT的本地和国际法律中进行自我教育
我认为熟悉法律当然会有所帮助,但是在何种程度上呢?

我不知道。

在抚养家人,学习/改善职业习惯,睡眠,饮食和娱乐活动之间,您会在哪里找到时间?您是否会为了合法而减少使用xyz语言/算法/概念的时间?您可以证明它属于“改善您的专业实践”,但它不仅仅是您真正想做的工作的核心,不是吗?当然,除非您想成为软件/ IP /专利律师...

我想这需要每个人考虑他们现在正在做什么以及计划要做的事情,即,要成为软件工程师职位的质量保证分析师可能不需要了解执行经理或初创企业那么多。主人会的。

c)在尝试进行与编程相关的任何事情之前,始终应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这
现在已经很昂贵了。我猜这取决于您有多少钱,以及您感觉项目/产品有多少可以获利的潜力(不仅是创收,还可以是获利)。这个问题与下一个问题的答案有着密切的关系。

d)对于任何类型的项目,即使我从事过一些最基本,最无害的项目,也要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以保护自己,
我曾参加过几次商业研讨会,其中一些提供法律建议,另一些具有轶事经验,并且一般经验法则似乎除非您确实开始赚钱,否则您不会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您真的对保护感兴趣,那么通常建议您也应该为LLC获得责任保险。那是一般的商业惯例,所以我不完全确定它是否适用于这种范例,但这似乎是合理的。考虑到TAL故事中的这句话,我这样说:

“专利诉讼现在非常普遍,以至于很难在硅谷找到一家没有成功的半成功的初创公司,因为这会减慢创新速度,使公司更难繁荣,损害了我们的全球竞争力(够大吗?),当我们购买这些公司出售的东西时就要花我们更多的钱。

我添加了斜体字,以强调“专利巨魔”的理想目标:积极赚钱的公司。


对于宏观经济观点

e)是否有新公司处于潜在风险中?如果是这样,这种风险是像美国拥有其所有软件专利一样,还是全球性的?
这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很明显,超出了我。我确实有一些想法,但仅此而已。我想到了一些有关区域设置和法律适用性的实例:俄罗斯,中国和德国。

在俄罗斯,《版权法》存在很多漏洞,使娱乐行业的许多人倍感焦虑。它一直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但是只有在国际社会施加了很大压力之后,它才把目光投向了俄罗斯,因为对诸如allofmp3.com这样的备受关注的案件进行了大量的小规模违法行为。我敢肯定,因为您目前居住在莫斯科,所以您比我更了解问题。

资源 :

美国一直在与中国争端,因为《红色巨人》所采用的宽松的版权法,再次使娱乐业陷入了37亿美元的困境。做过什么和正在做什么?好吧,美国在2007年将世界贸易组织(WTO)引入其中,既有成功也有失败。老实说,考虑到俄罗斯和中国均在2011年美国反盗版“观察名单”中名列前五名,它更多地是在失败方面。有趣的是,加拿大与他们一起排名正确。在这些国家,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已持续多年,但从美国的角度来看,正在取得令人讨厌的进步。

资料来源:


最后,更积极的方面:德国和LibreOffice。由于LibreOffice具有开放源代码性质,因此与我们在此处讨论的内容并不完全直接相关,但是值得一提。LibreOffice,作为基金会,由于它为开发人员社区和用户提供了“稳定性”的法律架构,因此位于德国的中心。为什么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但其中相当一部分原因属于法律范围。

资源:


当然,这些引文并没有直接涉及专利,但是我认为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快照,即知识产权以及更普遍的国际法律在国际上的景象:它遍地开花。一个主权国家可能承认某些法律先例,但另一个主权国家却忽略了这些先例。我想这确实与任何新公司愿意投入多少尽职调查紧密相关(这与我们的讨论的b点密切相关)。

在上一个问题d)中,关于LLC的部分回答了该问题的第一部分“是否有新公司处于潜在风险中?”。答案的另一部分与下一个问题有关,因此您也将在其中得到一部分。那么在这里该怎么说呢?嗯,这种说法有很多变体,但我认为有必要重复:风险不为0%。如果我们不冒险,就永远不会开车,在餐厅游泳或吃饭。您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因此,这自然会涉及到尽职调查,有计划的风险管理等更通用的业务实践。

f)任何新公司都可以生存而无需从一开始就聘请律师并申请所有可能的专利吗?
同样,我将引用TAL的故事:

“这是一场错位的战斗,您最好的防御选择是默默无闻地保证安全。它们有可能使字面上的初创企业ob灭。”

那就是克里斯·萨卡(Chris Sacca),他是硅谷内部人士,但来自企业家/投资背景。

因此,从业务战略的角度看,它似乎回到了“赚钱之前不要多余的绒毛”的原则。您想通过拒绝采用不利于您的服务或产品来降低开销,直到您开始大胆行动为止,否则您将使公司破产,甚至无法成立公司。莫里斯·罗森塔尔(Morris Rosenthal),《开始自己的计算机业务:通过支持客户和管理资金来建立成功的PC维修和服务业务》一书的作者,通过利用他的亲身经历来了解这种想法,他亲眼目睹了顾问(代替律师进行我们的讨论)如何掠夺了公司的所有资金,却几乎没有提供解决方案。不幸的是,罗森塔尔先生目睹了公司漫长而漫长的死亡期,但至少这里有一线希望:对有抱负的企业家们的一课。

说所有顾问/律师都在竭尽全力剥夺所有人的利益,这是完全不公平的,但是这种经验表明了更广泛的观点:时机和情况。太早引入它们会消耗掉启动资金(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个人储蓄)。如果将它们引入您的业务为时已晚,那么您将陷入各种问题,无论是法律,管理,财务,婚姻/家庭问题,还是这些问题的任何组合。如果您聘请顾问为您实施第三方软件包,但是您的公司基础架构/业务实践不兼容或仍在进行“即时”更改,那么您就浪费了解决方案的钱你不需要 底线:一开始您可能不需要法律帮助或专利/许可,可能会。考虑一下萨卡先生对NPE /专利巨魔的描述:

黑手党风格的挫败,有人进入您建筑物的前门,并说:“如果这个地方被烧毁,那将是一种耻辱。我非常了解该社区,因此我可以确保不会发生这种情况。”然后说,“付钱给我们。”现在,这是有趣的事情。如果您与...交谈……当我看到Nathan公开谈论此事时,当我看到Intelligent Ventures的发言人时,他们不断提醒我们,他们自己不提起诉讼,他们自己不是诉讼人,他们是一名防守球员。但事实是,他们的专利武库的威胁实际上无法实现,除非他们采取进攻姿态,除非他们愿意主张这些专利,否则就不能认真对待它。因此,正是这种非常微妙的平衡行为,使人想起了黑手党来到您的肉店时在电影中看到的场景,他们对您说:“嘿,如果有人来起诉您,那真是可耻。告诉你,向我们支付高昂的会员费,我们将为您提供这种保护。

比较苛刻?也许(也许不是),但至少它使我们对风险的性质及其含义有了一个概念。

g)选择一家在其法律法规中支持软件专利的地点是否是新公司注册的风险因素?
我真的不确定专利法在美国境外的运作方式(有《专利合作条约》,但与直接美国专利法相比,它也有不参与的国家以及不同的细微差别- 专利合作条约),但如果一个国家使用和实施的系统更接近促进创新和保护专利持有人的目的,而不是作为NPE毫无节制地提起诉讼抢钱的工具,那么就有意义到这样的语言环境。必须将其与其他风险因素进行比较,例如税收负债,公司结构机制,汇率,[理想]劳动力可用性,自然语言障碍(尽管您似乎正在接近拥有多种语言的能力),分销渠道安排,区域稳定性,移动运营成本等。


正如他们的博客所指出的,对TAL播出的故事有有趣的反应。

《福布斯》(Forbes)链接提出了一个寻求永久解决方案的令人耳目一新的主张,但考虑到NPE在专利立法中的影响,这似乎是一个空想。它并没有真正回答您的任何问题,也没有为初创企业提供有效使用专利和NPE的工具,但我认为仍然值得一读。

IV链接捍卫了它在专利及其当前使用中的利益;我第一次听说过“颠覆性创新”一词,但这无疑是描述已建立的系统的变化的另一种方式,无论是好是坏(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以及变革的争议)。至少他们对委婉语的使用明确了他们未来的兴趣。


感谢您提出一个细致的问题,因为它使我有机会更加集中地研究该主题并将我的猜想发布在这里。另外,我向所有阅读这篇冗长文章的人表示歉意,尤其是因为它是一个充满热空气的文章,因为我无法提供任何实际的法律帮助或灵丹妙药(因此,再也没有这样的事情了。商业和法律界的“万事俱备”)。我还把上述道歉与对我在踢死马的人的宽恕要求相结合(似乎大多数活动在5月9日爆发并死亡)。此外,我希望我不会成为FUD的先驱者,但是如果我这样做了,那么请允许我稍微提出以下两个建议:

  • 寻找一个希望免费/廉价且公正的研讨会,以解决初创企业对软件专利的特殊关注
  • 与一些饥饿的律师寻求免费的初始咨询时间(请尽量不要陷入他们可以以您无法承受的价格进行的“进一步研究”的推销中)

好吧,mon ami,看来专利法的当前状况是美好的,但希望我们会在我们一生中的某个地方见到一个l'arc enciel; D


1

这如何影响IT公司和初创企业:

从德国人的角度来看:在我看来,美国似乎迷恋于他们的最新发明,即所谓的“知识产权”。

很明显,即将到来的文化不容小。,这将具有巨大的优势。

因此,我预计在几十年内,将不再存在美国软件产业。也许甚至在更早的时候,当纸币和债务货币体系崩溃时,随之而来的是西方巨大的经济衰退。


2
莱特兄弟,托马斯·爱迪生和亨利·福特都为其发明申请了专利。没有什么新的。您无法理解过去;我怀疑您是否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
JeffO 2011年

我以某种方式感觉到与IT有关的东西。它已经超越了常识的边界。诸如通过单击按钮在线订购商品之类的基本思想的专利并不是出于所有意图和目的而发明的。

附带一提,我在某处读到一些地方,在美国注册的许多专利中,除了申请专利的方式以外,别无其他。我不确定是否应该笑还是哭。

@Jeff,在他们当时,专利被理解为实际上是对专利的授予。当我将“知识产权”称为发明时,我的意思当然是委婉的宣传,它在掩盖事实方面非常成功,并使人们相信这与道德或伦理有关。
戈(Ingo)

这纯粹是猜测,我看不出有任何事实或证据来支持这一说法。我个人还觉得奇怪的是,一个显然生活在距美国数千英里之外的人会声称自己是美国的权威。
亚伦诺特,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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