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BSD 2/3子句代码许可给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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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我根据新的BSD许可证发布了一些源代码。是否允许其他人采用此代码,对其进行修改并根据GPL条款进行分发?从维基百科

许多最常见的自由软件许可证,例如原始MIT / X许可证,BSD许可证(当前为2子句形式)和LGPL是“ GPL兼容的”。也就是说,他们的代码可以与GPL下的程序组合而不会发生冲突(新的组合会将GPL应用于整个程序)。但是,某些免费/开源软件许可证不兼容GPL。

我假设这意味着可以将新BSD许可的代码重新许可给GPL?


我在开源堆栈交易所上问了一个类似的问题:opensource.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837/…我觉得我们尚未找到结论性的答案。我们只有一打猜测。希望有一位真正的律师甚至是FSF自己的来信。
Tanner Swett's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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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免责声明:IANAL。

引用的片段表示BSD许可代码可以在许可GPL的项目中使用。

另一方面,您仍然是代码的版权所有者。未经您的许可,不得更改原始代码的许可证。此外,BSD许可证明确要求:

  • 重新分发源代码必须保留上述版权声明,此条件列表和以下免责声明。
  • 二进制形式的重新分发必须在分发随附的文档和/或其他材料中复制以上版权声明,此条件列表以及以下免责声明。

因此,不能从代码中剥离BSD许可证。

为了能够根据GPL实际发布组合的代码,其他作者必须对代码做出“重大贡献”。确切含义不明确,但通常应至少意味着增加新的重要功能,而不仅仅是次要补丁。

相似的情况:SFLC完成了针对Linux的Atheros无线驱动程序的审查,《开发人员发行指南》

关于SO的相关问题:https : //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821608/relicensing-a-bsd-library


因此,必须保留BSD条件。很清楚 但是,是否可以将其他条件添加到列表中,例如类似GPL的make-your-changes-available-to-others子句?
布莱希特·马基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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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cht:当且仅当它是属于版权作品下单独工作的新作品时。如果是较小的更改或改编,则不是单独的工作,因此无法重新授权。
vart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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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经验,不,您不会“重新许可”某些东西,因为您没有版权。您只有原始作者的许可证。

您可以做的是在衍生作品中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但是您必须遵守许可条款,对于BSD / MIT,该条款规定您必须保留所使用代码的版权声明和许可。 。

实际上,如果有人要在GPL应用程序中使用您的BSD库,您将在他们的应用程序中看到:

  • 文本文件中的GPL许可证副本
  • 一个单独的文件,声称整个程序均已获得GPL的许可(并将其指向GPL许可文件以获取详细信息),但在标题下方具有单独的部分,表示“库XYZ已获得BSD许可的许可”,然后显示还有XYZ的许可证。 这是我编写的GPL应用程序中此类文件的示例

如果有人从您的工作中摘取了一段代码或一个文件,并将其包含在其GPL应用程序中,然后对其进行了修改,则您可能会看到他们在文件上同时包含了GPL和BSD标头。该文件实际上将有两个作者-您和他们。必须同时显示两个版权声明。

记住,GPL是病毒式的,因此它适用于整个工作,但是BSD / MIT仅适用于某人编写的确切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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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您不是原始的版权所有者,您也可以重新许可其许可的作品。BSD似乎允许这样做。
阿曼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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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IANAL。

MIT或BSD许可证中没有禁止再许可的规定。鉴于MIT和BSD许可证都没有增加超出GPL中已有限制的限制(版权和保修位已经在GPLv2条款和条件的第1条中),我认为派发和重新许可MIT许可项目没有问题。

旧的BSD许可中有一条广告条款与GPL搭配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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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是律师,但我认为这可能是错误的信息。只有版权所有者才能重新授权受版权保护的作品。BSD与GPL兼容的原因是BSD许可的代码可以在GPL的作品中使用,但是原始的BSD代码仍根据BSD获得许可。作为衍生作品的一部分,它也已获得GPL的许可,但您必须保持原始许可证的完整性。
斯科特·惠特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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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 BSD说您必须保留BSD的条款。但是,它并不限制添加它们,因此也许这是一个合理的解释
Arm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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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source.org/licenses/mit-license.php明确指出,任何获得该代码副本的人都可以对该软件进行再许可。
Frank Shearar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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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你们大多数人错了。

许可和所有权是两件事。您不能重新许可您不拥有的东西。不是您做出的决定。

所有者是版权所有者,而不是您。因此,您无法重新许可他们的工作。由于您不拥有他们的作品,因此您只是在授权它。也就是说,所有者允许您使用它。他/她没有将所有权授予您。

例如,仅仅因为您决定在GPL项目上使用THEIR CODE,原始作者(或获得BSD代码的任何人)就必须遵循GPL才能使用原始代码,这是荒谬的。

但是,您可以将自己的代码授权给GPL。然后,该部分(而不是原始部分)属于GPL。由于原始作者没有将作品放在GPL上,因此您仅获得许可,并且不拥有原始作品。

您可以在GPL代码上使用BSD许可的代码(因为BSD允许您这样做,只要您遵循BSD条款,并且不能从副本中删除许可),但是您不能简单地重新许可整个事情,因为您不拥有它。同样,这不是您的决定。但是,如果您想将第三方GPL代码与BSD代码一起使用。那么问题将出在GPL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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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上述“您不能重新许可您不拥有的东西”的说法是错误的,许多许可确实授予了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再许可的权利。有时,分许可授予会进一步限制根据分许可授予的权利,但并不总是如此。具体情况取决于情况,以及您是否已被授予这样做的权利。
卡梅伦

另外,如果您在副本中包含BSD许可证,则意味着代码仍为BSD,并且不能同时处于GPL之下。
warvari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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