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软件公司来说,要求授权书以确保他们在您受雇为程序员的过程中就您所发明的任何东西获得专利是正常/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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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而言,我回去了老板。他们告诉我,他们对使用我的发明不感兴趣,这些发明与公司时间内未利用公司资源发明的领域无关。
该公司鼓励开源贡献,并且不会在这方面进行干预。
我进一步检查了合同,并在法律上对“发明”一词进行了定义,它指出,本协议中的发明仅是在公司时间内利用公司资源开发的发明。
授权委托书使公司可以确保他们可能希望获得专利的任何发明都能获得我的签名(或者在我缺席的情况下,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