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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实际上适用于Java的OO原理?
Javascript是一种基于原型的面向对象语言,但是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方式变为基于类的语言: 自己编写要用作类的函数 在框架中使用漂亮的类系统(例如mootools Class.Class) 从Coffeescript生成 一开始,我倾向于使用Javascript编写基于类的代码,并高度依赖它。但是最近我一直在使用Javascript框架和NodeJS,它们脱离了类的概念,而更多地依赖于代码的动态特性,例如: 异步编程,使用和编写使用回调/事件的编写代码 使用RequireJS加载模块(以便它们不会泄漏到全局名称空间) 功能编程概念,例如列表推导(映射,过滤器等) 除其他事项外 到目前为止,我所收集的是,我已阅读的大多数OO原理和模式(例如SOLID和GoF模式)都是为基于类的OO语言(例如Smalltalk和C ++)编写的。但是其中有哪些适用于基于原型的语言(例如Javascript)? 是否有特定于Java的原则或模式?避免回调地狱,邪恶的eval或任何其他反模式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