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关于不愿使用补偿的问题。假设一个非常简单的模型,您要在其中描述曲棍球的(全部)目标数。因此,您有目标,打的游戏次数和虚拟变量“ strike”(如果玩家是前锋,则等于1,否则等于0)。那么正确指定了以下哪个模型?
目标=游戏+前锋,或
目标=偏移量(游戏)+前锋
同样,目标是整体目标,游戏数量是单个玩家的整体游戏。例如,可能有一个玩家在100场比赛中有50个进球,而另一个在50场比赛中有20个进球的玩家,依此类推。
我想估算目标数时应该怎么做?是否真的需要在此处使用偏移量?
参考文献:
你的因变量是什么?到目前为止,是特定球员职业生涯中进球总数吗?另外,您是否有理由不想预测每场比赛的平均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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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omy Anglim 2011年
是的,这是目标总数!不,我没有每个游戏的数据。我只掌握整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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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Dollar 2011年
因变量是(数量)目标。(请参见上面的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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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Dollar 2011年
我对标题进行了一些调整,以使其与先前的问题不重复。如果我误解了,请随时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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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omy Anglim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