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去美国,持加拿大护照旅行。
在办理移民手续时,我说我要去上班。当然,移民官需要详细信息,所以我告诉了他。
我们公司拥有自己的服务器,这些服务器位于美国的数据中心中。我要去那里在服务器上做一些“工作”。
他确认我不会去别人那里“工作”,而且我们公司除在美国拥有并共处一地的设备外,在美国没有办事处或任何类型的办事处。
他建议我需要L1签证-但这是公司之间的往来签证,而我们在美国没有任何业务。
由于移民局无法对我进行分类,而我只待了两天,他就让我进入了B1以下。
他让我参加了“工作”,但建议如果我经常回来做移民,可能会遇到问题。
显然,被拒绝入境美国给以后的访问,航班过境,休假等带来重大问题。
当然,还有许多其他公司都处于这种情况。
我正在寻找有关再次进行此类签证时应该输入哪种签证的建议?
4
为了清楚起见,大多数加拿大公民在大多数非移民类别中根本不需要任何签证即可进入美国。因此,您的问题可以用状态等级来更精确地说明。但是,该问题同样适用于需要签证的人,因此最好不做任何处理。
—
phoog
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您的公司确实应该与律师交谈。如果答案是您的公司应该雇用美国公民或美国公司来执行某些任务,我不会感到惊讶。
—
phoog
9 FAM 402.2-5中描述了适合于B1的活动。不幸的是,很难说出自己在做什么。
—
user1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