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情况。
2011年,我从瑞典移居美国,就读大学。我以F-1学生签证入境,该签证将持续到2015年,但我在2012年最后一次进入美国后就搞砸了学校(我的最后一张邮票是D / S邮票),遇到了我的丈夫,一直待到2016年。然后我由于健康问题回到瑞典,现在已经回来了一年。我从没在那里工作过,我只是和丈夫在一起。
我从没有收到USCIS的来信,说我必须离开,但CBP记录中似乎也没有关于我的任何信息。我的律师查了一下。
我是否有可能很快再次进入美国访问,而没有被海关和移民局完全拒绝?我知道从技术上讲我应该在10年之内不能进入,但我听说我的案件有某些例外情况,由于我的上次入境,我可能不需要豁免。有人可以给我任何建议吗?
我要问更多,因为我想知道这是否是我可以自己解决的问题,或者如果没有律师就不可能解决?
错误的站点,您需要外派人员站点或其他站点。
—
Fatt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