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wers:
一条简单的规则,如果在签证页面上注明了雇主的名字,那么您应该申请另一份签证。
如果未在此处注明雇主的姓名,那么您可以使用相同的签证,只需确保携带证明您的业务的证件即可。
通常,签证是发给本人进行某些业务的签证(短期培训,会议,谈判合同等)。因此,即使您与现任雇主一起去美国,也应出示一些文件,以证明您在美国从事的任何业务。除此之外,在官方的B1签证页面上没有提及更换雇主的任何内容。
PS:由于我是B1 / B2签证持有人,所以我有第一手经验。
更新
这是我的旧批注签证的副本(经过修改以隐藏一些重要信息),清楚地提到了我的公司名称和工作。
这是新签证,没有任何注解,我用它进入美国参加研讨会,无论如何,我不得不在机场出示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