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民的非欧盟配偶是否需要签证才能访问申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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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英国的英国居民。我的妻子是约旦人,和我一起在英国居住。她拥有英国生物识别居住证。我们在英国结婚,婚姻在英国登记。

  1. 我的妻子在法国和西班牙度假需要签证吗?我从欧盟指令中了解到她没有。
  2. 如果我的妻子没有法国签证,但可以证明她已与我结婚并居住在英国,我们是否可以乘渡轮离开英国?
  3. 如果需要签证,但法国或西班牙的领事馆不批准签证,是否违反了欧盟指令/法律?
  4. 如果对问题3的回答是“是的,那将是非法的”,那么人们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获得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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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对英国国籍法感到困惑:您是英国公民还是持有其他类别的公民身份?
2015年

我不明白您为什么要在这里问第3点和第4点。提供法律建议。如果您最终遇到的情况是只需要请律师并因违反国际法而问他如何起诉西班牙,而不要对互联网上的一个随便的人提出
起诉

@Bakuriu当然有必要请律师(在我的回答中会提及,谢谢!),但我看不出3和4与1、2或许多其他问题有何不同。实际上,问题3听起来更像是出于好奇,而问题2直接是在征求法律意见,更有可能使某人陷入困境。此外,欧盟法律不仅是任何国际法,您还可以做一些实际的事情(例如联系SOLVIT,正如我的回答中所述),这些都是本网站上的热门话题。
2015年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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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的,您的妻子确实需要申根签证(两个国家都只有一个签证)。因此,自由进出指令(第2004/38 / EC号指令)第5条定义了“进入权” :

    1. 非成员国国民的家庭成员仅须按照(EC)539/2001号条例或在适当情况下根据国家法律获得入境签证。就本指令而言,拥有第10条所指的有效居留卡应使此类家庭成员免于签证要求。

    因此,免签证仅适用于带有“第10条所述的居留卡”的家庭成员,该居留卡是“联盟公民家庭成员的居留卡”。除非您使用Surinder Singh路线,并且您的妻子的许可证明确指出“联盟公民的家庭成员”,否则英国英国公民的配偶就不会这样。另请参阅europa.eu上非欧盟家庭成员的旅行证件

    一个区别是签证申请不需要太多的证明文件(申根签证申请表上的某些字段可以保留为空),并且应该快速(@Max的答案中提到的15天)且免费(但请注意)对于TLS ContactVFS Global这样的外包公司,您可能必须规避它们并直接与领事馆联系,以免产生“服务费”)。据我所知,英国本身并没有真正遵循这一规定,因为申请EEA家庭许可证可能会花费很长时间,但法国大多数情况是这样做的。

  2. 可能有可能在边境申请签证,但我希望边防部队会有所抵制,并会造成严重延误。在申根签证代码并提供签证在“特殊情况”的边界将予发行,特别是如果你显示它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些紧急情况之前获得一个。

    此外,自由流动指令规定“会员国应准予此类人[该指令适用的家庭成员]获得所需签证的一切便利”,这有点含糊,但被解释为意味着第三国家庭成员。在回退之前,应有机会证明它们已被该指令覆盖(特别是,这是欧盟委员会在其手册中处理签证申请和修改已签发的签证的目的,这不一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官方的)。甚至没有必要在英国居住。

    尽管如此,如果有可能,在领事馆申请似乎更安全/容易。

    (您在第1点提到您的妻子会和您一起旅行。我假设您出于风格原因没有在第2点重复该步骤,但请注意这很重要。所有这些都是由于在欧盟境内的行动自由所致。独自旅行-而不陪伴或加入另一个欧盟国家-她将像任何约旦公民一样受到对待,答案将完全不同。)

  3. 在这种情况下拒绝签证的唯一有效理由是

    1. 领事馆不满意您的妻子受自由流动指令的保护(即,有理由相信她不是您的妻子,您不是欧盟公民或者您不会一起旅行)
    2. 您的妻子是“对公共政策,公共安全或公共健康的真正,当下和严重的威胁”
    3. 有虐待或欺诈行为。

    与常规签证申请相比,这些都是非常严格的规定,不会给领事馆太多的自由裁量权。无论如何,也有一些程序上的保护:标准的拒绝形式是不够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充分证明该决定是合理的,举证责任也在其上。第二个标准(“真正的,当前的,对公共政策,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的严重威胁”)是相当严格的检验标准,不能轻易引用。

  4. 如果签证被非法拒绝,您有权提出上诉(嗯,在任何情况下您都有权提出上诉,但如果拒绝是合法的,那是徒劳的;您应该解决问题并重新申请)。确切的方式应在拒绝信中指定,并取决于国家/地区。

    欧盟中的所有法院(无论是初审还是上诉)都可以自行使用欧盟法律来使该决定无效,或者将案件移交给EUCJ进行澄清。这可能会花费很长的时间(在法国,我被告知可能要花两年时间才能从南特的仲裁庭做出决定,该决定负责所有签证事务,而且不会受到EUCJ的上诉或介入)。

    在法国,您也可以随时提出所谓的“ recrours gracieux ”,这基本上是给致决定的机构(例如领事馆)的一封信,要求他们重新考虑。这样会更快,而且有很好的论据会非常成功。当然,这会变得非常技术性,可能有必要聘请律师。

    最后,EU SOLVIT系统还可以帮助您获得国家当局认可的权利。如果案子确凿且您的权利确实受到侵犯,那么结果也相当不错,其业绩目标是在70天内处理该案。


注意:我对法国发表了评论,因为这是我最了解的,但是西班牙必须有类似的地方。是否需要向法国或西班牙领事馆申请取决于您的主要目的地是哪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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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英国EEA家庭许可证,则免除外包公司的费用。我猜想这适用于与其他国家的类似签证申请,但我绝对不能确定。
pho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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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og我在《手册》中的某处读到,领事馆应在这种情况下接受直接申请,这样即使其他申请人必须通过第三方但不一定强迫外包公司,欧盟公民家庭成员也可以获得免费签证挥霍它的费用。不知道这在实践中有多好。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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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提到我的主张是基于个人经验的。当我的岳母今年年初在萨拉热窝申请EEA家庭许可证时,外包公司确实处理了该申请,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我不确定英国外交部是如何安排的!除此之外,我没有与其他国家的经验,也没有他们程序的知识。
pho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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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妻子需要从法国或西班牙的领事馆申请申根签证(取决于您的主要目的地)。但是,签证申请是免费的,将在15天内处理

如果您的非欧盟家庭成员需要入境签证,则应提前向他们希望前往的国家的领事馆或大使馆申请签证。如果他们将与您一起旅行或加入另一个欧盟国家/地区,则应快速免费地处理其申请:

  • 属于申根无国界地区的国家应在15天内签发签证,但极少数情况下,当局应解释其决定。

  • 所有其他国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爱尔兰,罗马尼亚,英国)应尽快签发签证。您的家人需要在签证申请中包括的文件因国家/地区而异。在旅行之前,请检查这些物品在目的地国家的领事馆或大使馆内。

(摘自http://europa.eu/youreurope/citizens/travel/entry-exit/non-eu-family/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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