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对丢失或损坏的行李承担的确切责任取决于航空公司(特别是其运输合同或等效文件)以及所涉及国家(地区)的适用法律。
通常,航空公司确实对行李及其内容负责。对于easyJet的特定情况,其责任政策如下:
16.5行李损坏
以下条件适用于我们所有的行李运输:
16.5.1关于托运行李,我们将对托运行李在其负责期间造成的毁坏,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赔偿的范围不是由行李的固有缺陷,质量或弊端造成的, ;
但是,他们的行李政策说(强调他们的):
19.4.11 您不应在行李中包括易碎或易腐物品,金钱,珠宝,贵重金属,银器,计算机,电子设备,可转让票据,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商业文件,护照和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样品,我们除第16.5.3条(行李,行李损坏)中所述外,他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奇怪的是,第16.5.3条专门针对随身行李,而不是手提行李:
16.5.3我们不对您的随身行李造成的任何损坏承担责任,无论是由您的过失造成的还是由其造成的;
我怀疑他们是要说第16.5.6条,该条说(强调我的意思):
16.5.6在任何情况下,对于根据第20条(危险品)不允许携带的行李遗失或损坏,或对于任何易碎,贵重,易腐烂物品或未包装在合适容器中的物品,我们概不负责违反第19.12条(行李,不可接受作为行李的物品)的要求包装在行李中。
我认为第16.5.6条构成了他们在回复您时提到的“特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