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您有利的一点是您在J-1签证到期之前离开了美国(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30日)。
“可能四处旅行”但听起来并不令人信服。它不仅含糊不清,而且已经在美国,即使作为一名尽职尽责的学生,已经超过一年(自2015年8月起),它引出了一些问题,例如你是如何在国内已经没有机会到处旅行的。在你离开这个国家的三个星期后,这种旅游性质会突然刺激你的兴趣。
“再次见到朋友”也令人难以置信。你可以期待在你的祖国有朋友 - 在9月你没有见过一年多(除非他们曾在美国拜访过你,或者你在那段时间里曾经做过一次或多次回访或在其他地方见过面) 。只有三个星期的时间(一年后缺席),其他朋友返回美国两个月后(三个星期缺席后)似乎是不平衡的。
“看到我的男朋友”似乎很可信,但可能会对你不利。这么短暂的缺席后,这表明你与他的关系可能比你与祖国的关系更强。就访问而言,这是不祥的,因为他似乎是美国居民,因此可能是你“在地下”并成为非法移民的原因,可能在美国工作以维持自己(因此与公民的就业竞争)美国)并且可能不会将税收作为试图向政府“隐形”的一部分。
我是否需要出示我要入住的地方或其他地方的证明?
通常要求提供您希望在美国度过第一个晚上的详细信息,但很少要求提供证据。
我可以说我将和我的男朋友住在一起吗?
不仅允许,而且强烈鼓励这样做。虽然有足够的胆量,但必须有可能在移民局中撒谎,任何不真实的风险,无论多么看似无害,都是天高。可能看起来有点“白色”的谎言是“足够接近”的事实仍然会损害可信度。任何不一致都可能是“致命的”,因为它使你所说的其他一切都有可疑的真实性。毫无疑问,在VWP下,CBP不需要任何理由这样做就可以拒绝你进入。
但是,正如@phoog所提到的那样,这是允许的。你确实有机会。IMO还不足以证明跨大西洋航空公司至少在一段时间内进行测试是合理的,但尝试进入并不能保证失败。我认为至少需要等待几个月才能降低被拒绝的风险。
你似乎有其他的选择,即使他们不适合你准备的理由,为什么不(至少前两个)可能有助于你必须提交给CBP的任何情况。
一个是,至少在这个时候,让你的男朋友拜访你,而不是你去拜访他。
另一种是申请B-2签证。这使您有机会在没有飞越大西洋的情况下制作您的案例。如果被授予它仍然不能保证准入,那仍然是CBP的决定,但是对于B-2,你不应该指望在边境有任何问题。
第三种是通过都柏林飞行,美国在那里运行预先清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