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的答案:这取决于您(J-1)的停留时间。如果时间不超过30天,那么J-2留在该国应该没有任何问题(请参阅@Dorothy的回答)。
如果您的逗留时间(预期为)超过30天,则J-2无法停留(请参阅@Dorothy的回答),但是一个问题是,J-2是否至少可以停留超过30天的前30天?缺席-30天。考虑到您通常必须完成缺席通知,外地要求或停留时间超过30天的类似要求,因此从华盛顿大学外地要求的措辞中我知道J-2必须离开与J-1同时:
我们证明:
- [...]
- J-2受抚养人将与J-1交流访问者一起离开美国
关于您的特定选项:
我一个人去法国几个星期,然后回去,然后我们一起去法国三个月。
只要几周不超过30天,就可以了。
我一个人去法国。一个月后,我妻子加入了我。我们三个月后一起回来。
如果您打算从开始起就呆三个月,这将是一个问题。如果以上我的推理是正确的,那么J-2必须离开。
我一个人去法国。一个月后,我妻子加入了我。在那里,我得知自己找到了工作。我从美国职位辞职,取消了签证,我们两个都不在秋天回到美国。
从移民的角度来看,这与以前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同。J-2必须和你一起离开,没人会在乎你是否回来。我认为辞职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通常想知道,未完成的J-1程序是否会危害将来的J-1应用程序。您可能需要与您的赞助商一起弄清楚这一点,但是无论您是否在美国,都应该这样做。
一个开放的问题是,如果您离开的预定时间不超过30天,并且没有按计划返回,将会发生什么情况。推测确切发生的事情对我来说并不可信,但我想毫无疑问,您需要通知您的赞助商(比较缺席通知:“如果我的日程发生变化,我会通知ISSS和我的部门。”) ,并且J-2需要在您的担保人确定您的停留时间超过30天后立即离开。我不知道那对她而言是否算是逾期了;如果您在法国找不到工作,这是否会影响您重返该计划的能力。
请注意,您计划“在[您的]本国度过数月以进行工作面试和休假(同时保持[您的]合法的J-1身份)”。这将涉及说服赞助商您的缺席与计划有关(再次比较此缺席通知)。如果您没有这样做,他们可能会终止您的J-1程序,这意味着您和J-2必须离开,也许立即离开,但肯定没有30天的宽限期(您只能得到当你完成的程序)。
免责声明
请注意:目前尚不清楚如果主要签证持有人暂时不在美国时,如果被抚养人留在美国,将如何影响被抚养签证持有人的身份。如果J-2不在美国,建议不要留在美国。 J-1缺席超过30天。
因此,即使是受过教育的人(例如在该特定国际办公室的人)也可能不知道确切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