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航空公司提供行李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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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乘坐飞机旅行时,尤其是在欧洲,对运输时间有几个保证,例如EC261规定2个小时以上的延误赔偿和机场的最短接驳时间,指出要为更改分配多长时间。

是否有任何保证(尤其是在欧洲),如果飞机在X小时之前降落,我将在X + Y之前拿到我的行李?我想再买一张火车票,不希望迟到,而是希望有尽可能少的等待时间。

我知道30分钟就足够了,但是我想知道是否有任何保证,例如赔偿或其他法律。



一些航空公司向行李处理公司支付的费用比其他航空公司少,如果您使用选择最便宜登机口的航空公司,则您可以走一英里,您可以期望他们对行李的处理也一样……..
Ian Ringrose

“ 30分钟就足够了”-您是指到达行李带后的等待时间,还是您要从飞机上到达火车站所需的时间?在较大的机场,这可能会明显更长-例如,在法兰克福,即使是申根航班,45分钟也不罕见(如果不幸的话,从登机口到行李箱需要15分钟,从行李箱需要15分钟即可到达)火车站,加上行李到达的时间)。
萨宾娜

是的,我想到了一个较小的机场。
sygi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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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是否有任何保证(特别是在欧洲),如果飞机在X小时之前降落,我将在X + Y之前拿到我的行李?我想再买一张火车票,不希望迟到,但是等待时间尽可能少。

没有保证或法律可以提供您所需的保证。这就是许多经常旅行的人(包括我本人)轻装上阵并尽可能避免托运行李的原因之一。

如果您的行李严重延误,即与您的行李不在同一架飞机上,则航空公司有责任在您的新位置将其转发给您。通常,这意味着要延迟几个小时以上,而且通常袋子需要一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到达。


我知道30分钟就足够了,但是我问是否有任何保证,例如,就赔偿或其他法律而言。

您所拥有的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是:在国际机票上,如果行李在21天内未交付,您有权将其视为丢失,并就所含物品的价值向航空公司提起诉讼,最高可享有1000特别提款权。(今天大约是1300美元。)

这是根据许多国家都加入的《关于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蒙特利尔公约》的两个规定。

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

  1. 承运人对托运行李的灭失或灭失或损坏负有责任,但条件是造成灭失,灭失或损坏的事件发生在飞机上或托运行李的任何期间内行李由承运人负责。但是,如果损坏是由行李的固有缺陷,质量或弊端造成的,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责任。对于包括个人物品在内的非托运行李,承运人对因其过错或其仆人或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2. 如果承运人承认托运行李遗失,或者如果托运行李在本应到达之日起21天后仍未到达,则旅客有权向承运人强制执行从运输合同。

该公约仅适用于国际机票,即该机票至少包括一个国际部门。一些国家(英国)也将其规则应用于仅限国内的机票。

根据我的经验,没有航空公司会承认这一点,直到您实际对他们提起诉讼,然后他们通常愿意在案件开始的前一天解决。因此,这几乎不是一种对消费者友好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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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是否有任何担保,例如某种补偿或其他法律。

蒙特利尔公约》具有:

如果发生行李延误,航空公司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已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损害或不可能采取此类措施。行李延误责任仅限于1000特别提款权(〜€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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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但《蒙特利尔公约》并未定义延迟的时间长度,我认为延迟时间较长(数小时)。
sygi's

我想你会发现在这个意义上,延迟是一个足够长的时间,要求购买衣物,洗漱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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