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加拿大人,我的妻子没有实际的护照,但有香港的身份证件。我们俩目前都住在旧金山,并且拥有TN和TD签证。我们想在圣诞节期间拜访我的家人在蒙特利尔,并试图为我的妻子申请签证,但遭到拒绝,因为她显然“不需要”(这就是原因)。
但是,我们担心处理此请求的移民官员误以为我妻子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实际的香港护照,并因声称自己不需要签证而犯了一个错误。我试图打电话给加拿大领事馆,他们似乎对这个问题感到很困惑,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案。
无论如何,如果我的妻子被拒绝在机场进入加拿大,我们仍然想去蒙特利尔过圣诞节,并想去纽约。
如果她被拒绝入境,她可以选择乘飞机去纽约而不是旧金山吗?
如果她被迫乘飞机去旧金山,她是否需要支付机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