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初在08年与我当时的配偶在美国申请永久居民绿卡,但由于我们有婚姻问题,她破坏了采访,我被拒绝了绿卡,但我没有因为我们被单独面试所以在面试中发生了什么。我们最终离婚了。我在2012年再婚,并重新申请了新的I-130和I-485,这次被拒绝了,因为我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以前的婚姻不是假的。这让我蒙羞,因为我原本以为我因为RFE而被拒绝了,并且无法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的情况说原来的婚姻不是坏事只是变坏,而且因为我不知道法律而且没有我第一次有律师,我没有对原来的决定提出上诉。我目前正在呼吁这一新的否认,但我最近在爱尔兰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想知道这些否认是否会对我的爱尔兰签证申请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