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务承运人必须与其他所有承运人达成协议。
票务承运人是在其票证纸上印有行程的承运人。在现代,服务器是持有电子机票的承运人。该售票载体也被称为验证载体或电镀载体,基本上同义。
票务承运人从旅行社或购买者那里直接付款,并负责将这些资金分配给机票上的营销承运人。它还负责处理与机票有关的取消,更改和其他杂物。
对于电子机票,票务承运人还将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将适当的航班联票的控制权直接转移给运营承运人。(每个航班联票均适用于一次航班;过去,联票已从机票手册中撕下,在登机时卡在您的登机证中;然后承运人从您登机时就从您那里拿走了优惠券。今天,这是电子方式发生的。如果出票承运人与运营承运人没有这样的协议,也许是在更改机票之后,机票将必须打印在纸上,以便可以将飞行优惠券实际交给运营承运人。现在很少(可能永远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由于这些原因,票务承运人需要与行程中的每个运营商和营销承运人签订票务联运协议。
(这不包括为网络航空公司(永久性或临时性)提供飞机和机组人员的Wetlease提供商,但确实包括以另一家承运人的名义进行交易但是独立实体的特许经营商。)
通常,票务承运人将是提供最长行程运输的营销承运人,但没有必要这样做。如果您直接从航空公司购买机票,那么该航空公司将始终是票务承运人。
每个营销承运人必须与运营其航班的承运人签订联运协议。
单向联运协议是代码共享协议的先决条件。但是为了完整起见,每个营销运营商都必须与其营销的真实运营商进行互动。
进一步的联运协议是有帮助的,但通常不是必需的。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承运人XX,然后是承运人ZZ,由联运的TT出票,但两者互为联运。这是可能的,但是:XX无法将您带入ZZ区段,XX和ZZ不会进行行李转移,如果XX延误或给您带来不便,ZZ将不会发出通知。更糟糕的是,XX没有合法权限来更改您的ZZ航班联票,因此无法在以后的ZZ航班上重新安排您的住宿,因此XX可能会将您带回TT以便对机票进行进一步更改。我认为大多数旅行社都会拒绝签发包含两个非联运承运人之间的联系的机票。
我唯一真正看到过这种情况的情况是,环游世界时,有一家小型区域性航空公司在某处提供了一条短腿,而稍后另一张机票在地球的另一侧却没有与他们交往。
资料来源: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票务手册
在票价兼容性上。
票价通常会限制票务承运人的身份,例如,达美跨大西洋票价只能在达美,法航,维珍航空或荷航的机票纸上发行。如果您想将其与其他票价结合起来,则第二个票价必须可以不受此限制。如果必须在阿拉斯加机票库存上发行您的新票价,则不可能在同一张机票上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