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权-宾夕法尼亚州的合并流量与即将来临的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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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图所示,我(红色)正与89号公路的南行车道合并。在屈服标志(红点处),我观察到南行车道上没有驶来的汽车。但是,在北行车道上有一辆汽车(蓝色)打开了转向灯,向左转入Cafe停车场。我没有看到自己与这辆车的互动与我已经在89号公路上并继续前进而没有任何不同。

但是,基于蓝色车辆的动作,很明显他们认为我应该在屈服信号处停下来,并允许他们转过身来。

在这种情况下,谁拥有通行权?

在此处输入图片说明

请注意,上图中的投影路径是点缀的,已经走过的路径是实线。

位置在宾夕法尼亚州农村。

我应该注意,我理解防御性驾驶和做好准备的重要性,并知道其他人的实际行为,即使这不符合规则。我只是想了解这种情况下的规则。谁真正拥有此处的通行权,谁“应该”屈服?


蓝色的路径难道不越过实线,因此不管通行权如何,都违反了交通规则?
ugoren

哦,Lowville。那条路口很烂,是在停车场入口处的垃圾场。我曾经在同一地点发生过同样的事情。
jwhel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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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oren这不是违规。该PA驾驶手册说(第22页)说:“作为一般规则,......实线不能在转弯时除外[逾越。”
David Richerby

@ugoren,单黄实线和双黄实线只能越过转弯,而不能通过共同行驶的交通。不能以任何理由越过四行黄线(它们在法律上等同于中位数障碍)。
马克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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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夕法尼亚州的驾驶手册说,关于产量的迹象:

看到此标志时,您必须放慢速度并检查交通状况,并向行人和驶入交叉路口的道路授予通行权。仅在必要时停止。请在安全地进行操作而不干扰正常流量的情况下继续操作。请记住,您必须在交通上有足够的距离,然后才能在STOP或YIELD标志位置继续行驶。

作为合并车辆橙色轨道的驾驶员,我会认为转弯车辆正接近交叉路口并屈服。作为转弯车辆(蓝色轨道)的驾驶员,我本来希望合并的车辆会屈服,但并不指望它。

如果车道在道路上走得更远,我会继续前进并合并,但已准备好让转弯车辆转弯。

为了使这个答案更适合与旅行相关,离开家乡时要格外小心。您对人们正常驾驶的方式以及期望的了解较少。如果对是否屈服有疑问,请屈服。观察其他驾驶员似乎期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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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流量必须屈服于即将到来的流量的规则又如何呢?在这种情况下,向左转的汽车的驾驶员甚至可能不知道合并的汽车具有屈服信号。没有理由期望有人知道这一点。
pho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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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由是,在应用合并规则后,合并后的汽车只会在合并完成后才成为“迎面而来的交通”。这是我当时没有看到的。对我而言,蓝色汽车横穿交通(越过双中线)的事实意味着它们将屈服于所有其他交通,包括合并交通。这是我的问题的路线。根据规则哪个优先?
Way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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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关屈服标志的引用规则:“在不干扰正常交通流量的情况下,可以安全地继续进行。” 似乎越过双黄中心线将不是“正常交通流量”。
Way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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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Lazarus我同意大体上的主张,但是如果问题中的情况左转弯直行,那么就不会有任何冲突。两条路径不会相交。
Patricia Shana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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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道路的建设(橙色车辆在遇到车道时已完全合并为交通),我认为蓝色车辆是需要产生通行权的一种。为清楚起见,应将车道重新构造成一侧或另一侧仅几英尺。将其向北移动10英尺,它显然是受“屈服”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的一部分,使蓝色车辆具有通行权;将其向南移动10英尺,这无疑是没有的,这使橙色车辆拥有通行权。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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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狭窄的土路是一条完全独立的道路,位于您所在道路以南的不远处。

您已经快89向南行驶了,另一个人在您的面前向左转。

换句话说,您道路上的屈服标志(当然,显然)仅适用于您的道路。屈服标志不适用于(当然,显然)任何其他道路,例如附近的土路/车道。

经常有两条道路和/或车道彼此相邻,并且(当然)您仍然必须遵守规则。

在高速公路上左转时,您必须(当然)屈服于迎面而来的交通。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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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另一个人转弯时,您已经在路上了-他必须越过一条实线转弯到您面前。对我来说,您显然拥有通行权,并且拥有正确的权利。


IANAL,但我同意。一旦橙色汽车完全驶入行驶车道,便不再适用屈服标志。
user71659

我个人认为,合并的汽车在行驶车道上只要有一个轮子,便是这种情况。
Jim MacKenz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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