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组织想要创建自定义的Ubuntu LiveCD,其自定义为:预安装的程序,插件,一些设备驱动程序以及图标和背景之类的美观元素,以及更改Firefox的主页和删除不需要的软件包。
显然,这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我们希望分发此自定义映像,以供客户端用作可启动CD或USB记忆棒,以提供一个快速的环境,使我们的所有工具立即可用。
这样做的许可和法律后果是什么?如果某些要预先打包的程序或插件未经过GPL处理,该怎么办?最后我应该指出,我们没有更改内核或任何其他发行版组件中的任何代码。
感谢您的时间!
我工作的组织想要创建自定义的Ubuntu LiveCD,其自定义为:预安装的程序,插件,一些设备驱动程序以及图标和背景之类的美观元素,以及更改Firefox的主页和删除不需要的软件包。
显然,这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我们希望分发此自定义映像,以供客户端用作可启动CD或USB记忆棒,以提供一个快速的环境,使我们的所有工具立即可用。
这样做的许可和法律后果是什么?如果某些要预先打包的程序或插件未经过GPL处理,该怎么办?最后我应该指出,我们没有更改内核或任何其他发行版组件中的任何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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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s:
首先阅读衍生发行方式。
您当然可以基于Ubuntu进行发行,并且据我所知,实时CD没有特别限制,因此您可以基于它进行衍生作品。
代码不是问题:据我所知,它是所有可自由分发的软件,Ubuntu没有任何其他您没有的特定发行权。但是商标可能是商标和艺术品。您应该检查的显而易见的事情是您可以使用Ubuntu艺术品做什么,以及如何使用该名称(商标为)。
Iceweasel传奇是艺术品和商标相关限制的典型示例。Mozilla基金会只希望Firefox的“可接受”派生产品具有Firefox品牌,因此,即使该软件是免费软件(如言论自由),该品牌也不是。尽管Mozilla基金会准备好信任Debian进行仅可接受的更改,例如安全修复程序,但他们不愿意将这种信任扩展到其他人。但是Debian自由软件指南规定“许可证不得特定于Debian”,以便您所处的位置的人们知道他们可以制造衍生产品。由于未发现可接受的折衷方案,因此Debian不分发“ Firefox”,而是以相同的代码和不同的商标分发“ Iceweasel”。
Ubuntu在这一点上没有那么严格,因此,如果要衍生产品,则必须检查是否可以在更改的任何组件上保留商标(从整个发行版开始)。
您可能需要查看Mozilla商标政策。如果我记得,它有一些有趣的规则,有关如何选择将产品命名为Mozilla Firefox的操作。
哦,我不是律师,请在与他人的商标,版权和专利一起重新分发任何东西之前,请先寻求法律顾问。
关于GPL问题,是的,您可以将GPL应用程序与非GPL应用程序捆绑在一起,只要后者不是前者的衍生作品,并且您不违反所发布GPL应用程序的条款即可。
请参阅GPL常见问题解答网站上的相关条目。
正如其他人所述,您可能还需要考虑Ubuntu商标政策。对于您而言,这可能只是意味着将CD标记为Ubuntu的混音,而不是Ubuntu本身。
对于您正在谈论的内容,听起来不错,但适用典型的IANAL资格。
我认为,如果您免费重新分发它,则无需执行任何操作。但是,如果您打算出于商业目的出售它,则需要注意其中包含GPL / LGPL / MPL等许可条款的所有软件包。而且,您应该拥有第三方许可文档,在其中必须列出其正在使用的所有软件包,并提供该软件包的源链接,例如git / svn / http url。例如,如果CD中有5000个软件包,则应在许可证文档中将所有5000个软件包写入它们。
看到我的另一个答案:https : //askubuntu.com/a/88430/24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