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为什么遍历find的输出是不好的做法?
这个问题的灵感来自 为什么使用shell循环处理文本被认为是不好的做法? 我看到这些构造 for file in `find . -type f -name ...`; do smth with ${file}; done 和 for dir in $(find . -type d -name ...); do smth with ${dir}; done 即使有些人花时间在这些帖子上发表评论,解释为什么应避免此类事情的原因,也几乎每天都在这里使用... 看到此类帖子的数量(以及有时忽略这些评论的事实)我想我不妨问一个问题: 为什么循环遍历find输出是不正确的做法,并且为每个返回的文件名/路径运行一个或多个命令的正确方法是find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