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尔定理对人工智能研究有何启示?
注意:我在哥德尔定理方面的经验非常有限:我读过哥德尔·埃舍尔·巴赫(GödelEscher Bach)。略读了戈德尔定理简介(彼得·史密斯)的上半部分;以及互联网上到处都是随机的东西。也就是说,我对该理论只有一个模糊的高级理解。 在我的拙见中,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及其许多相关定理,例如停顿问题和洛布斯定理)是最重要的理论发现。 然而,观察到定理的理论应用并不多(至少据我所知)有点令人失望,可能部分是由于1.证明的钝性2.人们没有强大的哲学含义愿意轻松地致力于。 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尝试将定理应用到心智/人工智能环境中。从我的头顶上: 卢卡斯-彭罗斯(Lucas-Penrose)论点:认为头脑不是在正式系统上实现的(例如在计算机中)。(但是,不是很严格的证明) 显然,MIRI的一些研究使用的是LöbsThereom,尽管我所知道的唯一一个例子是Löbian代理商合作。 这些都很酷,但是还有更多示例吗?特别是那些学术界认真考虑的问题。 (参见:哥德尔的第一个不完全性定理的哲学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