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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最高级别的比赛之外,怀特的先发优势是否具有真正的意义?
大多数涉及轮流的游戏,其中一位玩家按照抽签或协议先行,都具有先发优势。例如,井字游戏是玩家1的保证抽奖,假设游戏正确。假设玩法正确,Connect 4是确保玩家1获胜的保证。围棋的第一步动作如此强大,以至于玩家2获得5.5-7.5分的奖金。国际象棋的先发优势不太明显,尽管从统计学上讲,怀特的优势约为52-56%。 怀特的优势本质上是时间优势。他可以指望先于布莱克起步,并且理论上除非有选择,否则不应落后。他甚至可以尝试用时间交易材料。 布莱克的优势在于选择或回应。她可以让White根据他的选择来开发游戏,也可以迫使游戏完全进入另一种游戏方式。大概她知道自己在扮演对怀特的回应中的目的,并且可以利用怀特失去选择的优势。 话虽如此,它在最高水平的比赛之外是否具有意义?从理论上讲游戏是否足够接近以至于没有办法将其100%均衡?(相关的先前讨论表明,第一步是“获得25-45个评分点”。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直接解决先发优势,而是在障碍讨论中切向提及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