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如何坚持修改域名记录以保护共同所有者?
我知道记录格式中没有任何字段与共同所有权明确相关。 这种情况必须经常出现-一方拥有(即注册人)域名,另一方实际运营站点。以我为例:我的雇主即将将电子商务站点许可给另一家公司。我的雇主是域名的当前注册人。 显然,被许可方应该有权访问域名记录,以将域名重新指向其自己的Web主机,添加/更改名称服务器等,更改管理员联系地址,更改整个MX记录等。被许可人只是被许可人,而不是实际的所有者/注册人。这很重要,因为例如,如果被许可人违反了许可协议(例如通过出售竞争对手的产品),我的雇主有权终止该协议-但是,如果他们无法重新控制域名,那将不值多少。 到目前为止,我有几个想法: 依靠我们的注册服务商提供的“两级”帐户授权(大多数其他人也可能这样做),即保留我自己作为帐户的超级用户,将被许可人添加为该帐户的管理员,这样他们就可以完全“工作”访问记录; 锁定域以防止被许可方转让(“状态”字段下的“客户端被禁止”),尽管也许可以通过管理员访问权限进行更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从“专业域名所有者”那里购买了域名,并使用了我们的注册服务商提供的托管服务,效果很好。此类服务背后的意图显然是在交易过程中保护买卖双方。针对许可证类型交易的服务,而不是所有权的完全变更显然必须具有完全不同的功能,我仍然认为,也许这样的服务可能由一个或多个注册服务商提供。 如果您想回答“这是法律问题”,请不要回答。这不是法律问题或系统管理员问题,而是业务问题。与许多业务问题一样,它具有来自各种功能(法律,IT等)的多种可能解决方案。法律解决方案体现在许可协议中。Sys Admin解决方案针对域名记录的管理细节进行管理,以便协调双方(显然)出于不同原因而需要访问同一域名记录的两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