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在维基百科上看到了文章“ 三法则 ”
第三规则是代码重构的经验法则,用于确定何时应将新代码替换为新过程。它指出该代码只能复制一次,但是当同一代码使用3次时,应将其提取到新过程中。该规则由Martin Fowler在“重构”中引入,并归因于Don Roberts。
我知道这只是一个经验法则,但是为什么建议仅在第二次重复之后才进行重构?编写第一个副本时,重构有什么不利之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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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另一组观点,请参见2是不可能的数和零一无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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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kashM
在谈论软件开发时,原始 Wiki通常比Wikipedia更好。毕竟,沃德·坎宁安(Ward Cunningham)发明了Wiki作为谈论软件开发的一种手段。见C2.Com/cgi/wiki?RuleOfTh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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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尔格W¯¯米塔格
如果有两种重用方案,则可以轻松分支逻辑(如果是)。一旦到达三个可能的路径,重构就比复制和维护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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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鲁·刘易斯
我认为这是复制粘贴的方便借口,当人们实际上可以重构和概括时。当您得到第三种情况时,您可以进一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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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