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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码审查中,审查者是否应始终提出解决方案?[关闭]
在检查代码时,我通常会尝试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具体建议。但是由于人们可以花费有限的时间进行审阅,因此这种方法并不总是能很好地工作。在这些情况下,如果开发人员自己提出解决方案,我会发现效率更高。 今天,我回顾了一些代码,发现一个类显然设计得不好。它具有许多仅分配给某些对象的可选属性,而对其他对象则留空。解决此问题的标准方法是拆分类并使用继承。但是,在这种特定情况下,这种解决方案似乎使事情变得过于复杂。我本人并未参与此软件的开发,也不熟悉所有模块。因此,我没有足够的知识来做出特定的决定。 我多次经历的另一个典型案例是,我发现一个明显毫无意义甚至误导的函数,类或变量名,但我自己却无法提出好名。 因此,通常来说,作为审阅者,可以说“此代码存在缺陷是因为...,是否有所不同”,还是您必须提出一种特定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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