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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归类于MIT许可下发布的软件的作者?
我已经修改了MIT许可项目的源代码,并且还向其中添加了新类。如果我错了,请纠正我,但我认为在许可证上方添加我的版权声明并删除另一份许可证是合法的。但是我应该如何归因于先前的作者呢?我应该使用单独的文件吗?我还修改了一些HTML文件,这些文件中没有许可证或版权声明。我是否必须以不同的方式处理它们? 我的问题与这个问题不同,因为我还修改了我要扩展的项目的某些文件。 更新资料 尽管删除版权声明的建议听起来很怪异,但是当我第一次发布此内容时,我想到的是,如果我在他们的代码中添加了恶意内容,则作者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MIT许可证包含免责声明,因此这应该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