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s tagged «mit-license»

MIT许可证是源自麻省理工学院(MIT)的免费软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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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许可证的含义
假设我使用根据MIT许可发布的ActionScript API来构建软件:http : //www.cove.org/ape/docs/api/ 我可以出售该软件吗? 我需要放弃软件的源代码吗? 接收我软件的任何人都可以转售该软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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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被更强大的贡献者遗忘?
如最近在这里报道: Xamarin分叉了Cocos2D-XNA(一个2D / 3D游戏开发框架),创建了可以包含在PCL项目中的跨平台库。 但是分叉的项目的创始人说: MIT许可证的目的是限制您的合理使用。不鼓励您购买软件,将其重新命名为自己的软件,然后如您所说的那样“朝新的方向发展”。 虽然不是非法的,但这是不道德的。 似乎新项目的GitHub 页面甚至没有表明它是典型的GitHub方式的分支,而是选择了一个易于删除的“历史记录”部分(请参阅底部)。 所以我的问题是: Xamarin的行为和行为方式是否符合道德? 如果您是单个开发人员或一小群没有资金的开发人员,是否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我希望这可能是一个维基问题,也可能会有一些基于现代OSS伦理/哲学的客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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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开源项目中管理版权声明?
我正在研究并添加到GitHub托管的项目中,该项目包括以下LICENCE.md(显然是MIT许可证逐字记录): Copyright (c) 2012 [Acme Corp] Permission is hereby granted, free of charge, to any person obtaining a copy of this software and associated documentation files (the "Software"), to deal in the Software without restriction,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the rights to use, copy, modify, merge, publish, distribute, sublicense, and/or s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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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BSD和双重许可
我的理解是: MIT许可项目可以在BSD许可项目中使用/分发。 BSD许可的项目可以在MIT许可的项目中使用/分发。 MIT和BSD 2子句许可证本质上是相同的。 BSD 3子句= BSD 2子句+ “无认可”子句 颁发双重许可证允许用户从这些许可证中进行选择,而不必两者都绑定。 如果以上所有方法都正确,那么使用MIT / BSD 双重许可证有什么意义?即使BSD引用了3子句版本,用户也不能合法选择仅遵守MIT许可证吗? 看来,如果您确实希望应用“不认可”子句,则必须仅将其许可为BSD(不是双重许可)。如果您不关心“不认可”子句,那么仅MIT就足够了,而MIT / BSD就是多余的。 同样,由于MIT和BSD许可证都是“ GPL兼容 ”的,并且可以在GPL许可的项目中重新分配,因此MIT / GPL双重许可似乎也很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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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在MIT许可下的Github上创建一个项目,该如何处理所有权和版权声明?
如果我计划派生一个MIT项目并对其进行重大修改和重命名,我该如何处理主许可证文件上MIT许可证上方的版权声明。我会列出原始作者和我的公司,还是仅列出原始作者?我对作者的归属有哪些法律选择?我也打算在麻省理工学院获得我们的软件许可,并保持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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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第三方图书馆许可“文书工作”的最佳实践是什么?
我正在开发一个小型开源项目。该应用程序使用发行了许多许可证的许多第三方库:Apache,MIT,BSD,LGPL和CDDL。 这些许可证中的每一个都有其自己的“文书工作”要求。例如,Apache许可证v2.0指出: 如果作品包括“注意”文本文件作为其分发的一部分,则您分发的任何衍生作品都必须包括该通知文件中包含的署名声明的可读副本。 MIT许可证包含版权声明,并指出: 以上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应包含在本软件的所有副本或大部分内容中。 BSD许可证还包含版权声明,并指出: 二进制形式的重新分发必须在分发随附的文档和/或其他材料中复制以上版权声明,此条件列表以及以下免责声明。 LGPL v.3说: (您应该)在合并作品的每份副本中都特别注明使用了该库,并且该许可证涵盖了该库及其使用。 LGPL和CDDL许可证还要求提供源代码以及库的二进制形式,因此应在某处提供有关获取源代码的方式的信息。 整理所有这些数据的最佳实践是什么?我是否应该创建一个文本文件并将所有NOTICE文件,MIT和BSD许可证等的内容复制到该文件中?...还是应该为每个库创建一个单独的目录,然后将与该库相关的所有数据放入该目录?… 或者是其他东西? 在已发布的项目中看到此“文书”的任何示例也将很有趣。 更新: 我已阅读您是否必须在每个源文件中都包含许可证声明?,但不能解决我的问题。我的问题与项目中使用的第三方库有关,而该问题与项目自己的源代码中的标头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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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更改根据MIT许可证分发的代码,然后根据GPL许可证重新分发吗?[关闭]
是否有可能更改Chili插件的代码(该软件的最新发布时间为2008年7月,并且已获得MIT许可),然后又根据GPL对其进行了许可? 据我所知,对新代码以相同许可证进行许可没有任何限制。真的是这样,还是有最少的变更? 就我而言,我将更改在CMS中执行的普通Javascript代码中的jQuery插件。这基本上意味着: 该代码将不使用“ ChiliBook”命名空间。 该函数将不会以方式调用$($element).chili(),而是以方式调用GlobalObject.ChiliHighlighter.process($jquery_element),其中“ GlobalObject”是CMS中使用的JavaScript对象。 该代码将允许其他模块更改GlobalObject.ChiliHighlighter对象,以添加自GlobalObject.ChiliHighlighter.process()定义功能时调用的功能。 作为替代方案,由于我正在使用的存储库允许我在不再维护代码时包括未根据GPL 2或更高许可授权的代码,是否可以认为该插件不再维护,因为其最新版本是在三年前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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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许可证中的条件到底意味着什么?
引用许可证本身: 版权(C)[年份] [版权所有者] 特此免费授予获得此软件和相关文档文件(“软件”)副本的任何人无限制地处理软件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修改,合并的权利,发布,分发,再许可和/或出售本软件的副本,并允许具有本软件的个人遵循以下条件: 以上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应包含在本软件的所有副本或大部分内容中。 我不确定粗体部分的含义。 可以说我正在创建一些库,并根据MIT许可证对其进行了许可。有人决定分叉该库并创建一个封闭源代码的商业版本。根据许可证,他应该可以自由地这样做。 但是,根据这些条款,他还需要做什么?相信我是创作者吗?我想“版权声明上方”是指“版权(C)[...”部分,但是,那不是将我列为他的代码的作者吗(尽管我从技术上说出了代码)? 而且,在我许可自己的图书馆的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现在他的图书馆实际上对它的许可中不包括“许可通知” 吗? 或者,我是否对此解释不正确?这是否表示我有义务包括版权和许可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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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MIT许可证中的作者姓名
几年前,我根据MIT许可编写并发布了一些软件。 最近,我注意到其中一个(或某些?)分支已更改了许可证顶部的主要版权声明,即 Copyright (c) 2014 <my name> MIT License Permission is hereby granted, free of charge, to any person obtaining a copy of this software... 至 Copyright (c) 2019 <new author> MIT License Permission is hereby granted, free of charge, to any person obtaining a copy of this software... 这只是一个小工具,但是把我的名字从我的大部分工作中删除了,确实让我感到很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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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BSD许可证中“不认可条款”的目的是什么?
注意:此问题与“令人讨厌的BSD广告条款”无关。新BSD许可证不包含该条款,并且与GPL兼容。 我正在为自己的项目在New BSD许可证和MIT许可证之间进行选择。它们基本相同,只是BSD许可证包含以下子句: 未经明确的事先书面许可,<组织>的名称或其贡献者的名称均不得用于认可或促销从该软件派生的产品。 为什么有人要使用此子句?如果有人使用您的代码制作了著名的软件,那臭名昭著怎么办?此外,是否会决定用户可以使用或不能使用您给定的名称做哪些事情超出了知识产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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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源项目选择许可证
我已经完成了一些开源项目,并且计划将来做更多。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在GPL下发布了所有代码,但是我读了几篇文章,声称GPL对于在企业环境中使用的任何代码都过于严格。据推测,这减少了捐款。 这是我要完成的工作: 对于完整的应用程序: 除销售对应用程序的支持外,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即,该应用程序不能出售,但周围的一切都可以出售) 对于库(组件,插件等): 无需修改即可纳入商业项目 库/组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是开源的(归还)-项目的其余部分,无论是否商业,均不受影响 对于应用程序,GPL似乎仍然是合理的选择。对于图书馆,我对许可证的原始理解使我认为LGPL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我不确定。我看过麻省理工学院的许可证,这似乎太宽松了。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希望人们能够在任何需要的地方使用我的代码,只要可以做出任何改进即可。 这使我想到了一个问题:LGPL是开源库,组件,插件等的合理选择吗?有更好的选择吗?GPL是我的应用程序的不错选择还是有更好的选择? 更新: 对于那些对我的最终决定感兴趣的人,我决定根据MPL,LGPL和GPL多许可计划释放我的库。这使几乎每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我的代码,除非他们根据MPL对其进行了修改,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将其归还。 这意味着FSF和专有软件都可以使用该代码,但是可以防止“不良”商业利用(或者,我想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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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家公司请求未经授权使用开放源代码的权限时该怎么办?
我有一个目前在MIT许可下的开源项目。我收到某公司的要求,将我的代码用于他们的商业项目,而无需注明出处或归属。 老实说,当我发布代码时,我的唯一意图只是帮助同一个程序员,而我并没有真正考虑自己是否值得赞扬。选择许可证只是我在Codeplex上设置项目所要做的步骤之一。 一方面,我感到很荣幸和欣赏,他们实际上不愿问,另一方面,我觉得如果我允许他们免费这样做,只会破坏开源精神。 我或其他代码所有者可以做或要求公司做些公平交易的典型事情是什么?我应该允许吗? 我正在考虑要求该公司写一份正式的意向书,我将反对它只是为了使其更加正式。并要求捐款给我选择的项目/慈善机构或在我的愿望清单上购买一些东西作为补偿(不是很昂贵)。那会太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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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的网站上使用的双重许可(MIT / GPL)JavaScript的困惑
我已经阅读了所有可以找到的帖子,但仍不确定答案。 我想在我的网站上使用jQuery插件,该插件在MIT和GPL下获得了双重许可。 双重许可是否意味着只要一个或另一个满足我就可以了,还是必须两者兼而有之? 我已经读到,在某人的浏览器上加载的GPL javascript不会算作重新分发,因此,我不必在我的网站的其余部分使用GPL许可证(提供源代码)。这是真的? 我的搭档认为我应该完全删除版权并更改变量名称,因为这将在商业网站上进行。这是道德的吗?我尊重花时间编写代码的人。我应该联系他们,看看该插件是否可以通过商业许可获得? 预先非常感谢您帮助澄清。因为这是我的第一个网站,所以我认为问这些问题比在黑暗中开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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