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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P中的对象是否必须代表实体?
对象是否必须代表实体? 由一个实体我的意思是这样一个Product,Motor中,ParkingLot等,物理,或甚至一个明确的非物理概念对象-这被很好地定义,其中一些核心数据清楚地属于对象的东西,以及一些功能/方法显然对核心数据起作用。 例如,我可以有一个对象,Demon它本身是一个实体,一个虚构的对象,也许不是物理的,但仍然是一个实体 一个对象可以仅仅是方法的集合,一组与一个共同目标相联系的通用过程吗? 示例:可以在没有实体的情况下调用MotorOperations或的类MotorActions,但是该类内部的方法可以执行以下操作 getMotorDataFromHTMLForm() getMotorManufacturers() selectMotorFromUserRequirements($ requirements) canMotorCanHandleOperatingConditions($ conditions) computePowerConsumptionForMotor($ id) 通常将类定义为对象的中心数据+数据操作。因此,Motor对于可能存在一些与电动机规格有关的电动机变量,并且可能存在将这些数据组合以产生某些结果的操作。 就我而言,这更像是我有一个对数据+ 通过该类传递数据的操作的类,除了临时传递类数据之外,没有任何以“ Motor Operations”为中心的数据。 题 类可以表示无实体的对象吗?如果不是,为什么它们不好/不完整/不以OOP为中心?有什么方法需要在概念上进行更改/改进以符合O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