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0天签证豁免计划访问后,我可以重新进入美国的最少等待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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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澳大利亚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免签证计划进入美国的。我将要回到澳大利亚,并想再次回到美国。我必须等多久才能重新进入美国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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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说是澳大利亚公民还是刚好在澳大利亚的其他公民?我之所以问是因为我们有专门针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公民的问题标签。
hippietrail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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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须等待航班抵达澳大利亚,然后再搭乘下一架飞机返回美国。因此,从技术上讲,大约一天半。但是您必须能够证明您对CBP官员的访问是合理的。
迈克尔·汉普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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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把这个保留为规范,并把所有其他保留为重复。
JoErNanO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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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固定的规则

对此没有官方规定。它是完全达海关在边境与你打交道,是否可以或不能进入的自由裁量权。无论您有签证还是希望与ESTA一起使用免签证计划(VWP),这都适用。

除非有其他证明,否则有罪

据我所知,边境官员的主要指示是假设您打算永久居住在美国(即移民到美国)。由您决定是否要这样做。所需的实际“证明”数量可能很少。它可能(通常很简单)就像您的口头陈述一样,即您打算在美国境内进行XYZ,并打算在特定日期离开。但是,如果您最近(最多不到90天)刚到美国(最长90天),就会增加边防人员期望您提供更多证据证明您没有滥用WVP住在美国的可能性。我们。

出站票?

(使用VWP / ESTA)他们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要求看票来证明您打算离开。但是,您必须拥有一个。因此,如果他们提出要求,而您却没有,请指望麻烦。我绝不建议您在没有出站票的情况下,以ESTA(在WVP下)进入美国。如果您的出发日期不固定,并且想要输入单程票,请购买可退款的出境票,然后在输入后将其取消。

怀疑的原因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增加在寄宿生控制下引发怀疑的机会。

例如,如果记录显示您在美国花费的时间多于在美国以外的时间,那么官员可能会判定您误用了VWP系统来“居住”在美国。

再举一个例子,如果您以前在美国VWP上停留了最长90天,然后又说您在上一次入境的12个月内返回(尽管这完全取决于您所处理的官员)这可以提醒他们更彻底地质疑您。我知道有很多第一手案例发生在第二场景中。一个是来自瑞典的朋友,他在VWP停留了89天。她在11个月后回国,再次探视了80到90天(她告诉警官),然后她被搁置了3.5个小时进行搜索和询问。她错过了转机航班,不得不竭尽全力说服他们,她对移民那里没有零意图或欲望。不到一年后,她试图返回,但被拒绝入境。她现在需要赴美签证。

根据我的经验,如果您打算尽快返回(例如在接下来的3到12个月内),通常最好避免停留整整90天。我见过无数情况,仅此一个就引发了重新入境的麻烦。如果我打算很快回来,我会避免停留80天以上。但是同样,这完全取决于您碰到的边境官员。

在本国的时间

边境官员可能还会考虑您在本国(而不是其他国家)的人数。刚离开美国很长一段时间的人刚离开美国后又重新进入美国,很可能会遇到与本国关系不佳的人,因此更有可能尝试移民到美国。

端口可以​​不同

我的个人经验是,某些入境口岸的人员态度要严格得多。其他人则比较放松。例如,以我的经验,通过佛罗里达和纽约进入美国的区别就像白天和黑夜。我已经两次都参加了。我还注意到进入西海岸时LAX和SFO之间的显着差异。虽然,我会说最近(2015年至2017年)在LAX的经历更加轻松。如果可能的话,我总是来参加SFO。它与MIA和FLL(两者都在佛罗里达州)的区别不大,但足以保证尽可能避免使用LAX和NYC。另外,在SFO中机场不那么忙碌,这是一个加分项。

拒绝入境的后果

据我了解,如果您被拒绝入境,您需要签证才能返回美国(有效期为10年)。如果您被拒绝入境,获得签证也可能会更加困难。您可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如果可能的话)来证明您访问美国和申请签证的理由的有效性。建议注意。

摘要

简而言之,作为对美国移民无兴趣的人,您遇到的越多越好。这意味着,与自己的祖国有明确联系的人(工作,业务,家庭,房屋等),并有明确的美国旅行计划,并且有明确的出发日期(在90天的允许范围内),您的收入就越高边境官员很有可能毫不费力地给您盖章。穿着整齐,给出清晰的答案,微笑,跨过所有T,并在所有Is上加点,可能会没事的。

归根结底,一切都取决于边境官员的酌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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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根据美国海关边防总署的经验,这没有官方规定。这就是说,如果某人在美国的VWP上花费X天,则应至少等待X + 1天,然后才能重新进入美国。引用Travel.SE的以下主题的答案

两次访问之间的CBP经验法则

重要段落如下:

签证豁免计划不适用于那种情况。如果他决定使用免签证计划(ESTA);最长停留时间为90天,他需要在两次访问之间留出足够的时间。经验法则是,他是否在美国停留90天;应该在返回美国之前9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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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封信不支持X不为90时的一般“ X + 1天”经验法则。例如,如果某人前往美国进行14天商务访问,然后回家7天并到达回到寻求再次进行14天访问的入口,然后我很难想象边防部队会因此将他拒之门外-尤其是考虑到允许他仅在整个5周的时间内留在美国。甚至,如果这是一个一般的规则,这一事实是不能合理只需通过一个单一的X = 90的数据点暗示。
Henning Makhol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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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ningMakholm我认为您正在做某事。一般的观点是,似乎不应有人在VWP上居住在美国。长时间反复访问的人自然会带动官员得出他在该国居住的结论。两次短暂的业务访问,尤其是在合理的前提和文档支持下,似乎不太可能成为问题。两次较长的访问是一个问题。我认为建议更广泛地是“花在国外的时间与您在该国的时间一样多”,而“ X + 1天”是一个经验法则。
Zach Lip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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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您可以在离开后的第二天再次进入。我记得第一次进入大约100天后(即90天结束后不久,但我离开该国后不久)又进入了一次,我有很多朋友定期进入,所以他们可能在离开美国(退还I-94)到再次进入(填入新的I-94)之间有2周的时间。我们都是欧洲人,是免签证计划的一部分。

但是,如果乘飞机到达(可能是这种情况),请务必执行ESTA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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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斯,仅供参考,链接已死。
JoErNanO

“离开后的第二天”:即使在同一天也有可能。
pho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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