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委员会指出,欧盟公民有居住在另一国的领土“长达三个月没有比持有效身份证或护照的要求以外的任何条件”的权利。重要的是,无需向地方当局注册即可获得居留证。
不幸的是,它没有说明您如何计算三个月的期限,或者换句话说,何时重置。对于非欧盟居民的申根签证,明确规定“在任何给定的180天内为90天”规则。但是,我找不到适用于欧盟公民的最长90天的此类规则。
举几个例子:-欧盟公民可以无条件无限期地在两个国家之间轮换(例如在申根国A停留90天,然后在申根国B停留90天,漂洗并重复)吗?-欧盟公民可以在申根A国停留90天,然后移居申根B国度过周末旅行,然后再在申根A国停留吗?在给定的一年中,他们多久可以这样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