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欺诈后申请美国签证的禁令是终身禁令还是10年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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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30年前,一名牙买加籍男子与一名美国公民结婚,并向该名新郎嫁给了一定数额的钱,从而嫁给了她。新郎因一桩无关的事情陷入法律麻烦,并发现了欺诈婚姻,并将家人朋友驱逐回牙买加。她再也没有涉及驱逐出境的任何文书工作,而且她不记得任何细节。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只是在发现欺诈行为后才同意返回贾米卡,或者她是否曾试图就此案进行任何形式的法律辩护。我确实知道她正在与移民当局合作,他们不必来找她。她想来美国进行为期两周的访问。探视的主要目的是让她探望一位身患绝症的朋友(美国公民)。

我一直在看8 USC 1182,从我的阅读中可以看出,由于先前的移民欺诈,她似乎不被美国接纳。我的理解基于以下内容:

一般而言。-任何外国人通过欺诈或故意歪曲重大事实而试图获取(或试图获取或获取)签证,其他证件,进入美国或根据本法提供的其他利益,不允许的。

对我来说还不清楚的是,这是否意味着她将永久不可接受,或者是否将受到10年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帮助澄清这一点吗?如果该禁令不是永久性的,那么有任何技巧可以增加她获得签证的机会。她打算在签证申请过程中诚实回答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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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要注意,已经提出了一项编辑,该编辑消除了由于访问者身患绝症而迫切希望访问的要点。(之所以可以接受该编辑,是因为除了删除此重要信息外,它还进行了许多细微的更改,可以看作是改进。)
David Riche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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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icherby访问关键点的原因是什么?想要去美国两个星期是有道理的,与提出的问题无关。
卡伦·布拉德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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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umBradbury通常,有关处理临时旅行禁令的建议是:“不值得与之抗争:只是等到禁令到期后才行。” 由于情况的紧急性,这不适用(尽管也因为该禁令似乎是永久性的)。更重要的是,如果要试图推翻禁令,那么比起“我想看大峡谷”或其他任何事情,“我想拜访我身患绝症的朋友”更令人信服。
David Riche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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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为什么还要从问题中删除信息?即使不造成任何伤害,删除这几个单词也将是有益的吗?
David Richer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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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了修改,然后将病情加重到该问题。
Itsme2003年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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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INA 212(a)(6)(C)(i)中关于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的禁令是终身禁令。每当法律规定某人没有任何其他资格即“不可允许”时,这就是终身禁令(即该人无论经过多少时间仍将是不可允许的)。对于持续一段固定时间的禁令,法律说,“……在……X年内再次寻求入境的外国人是不可接受的”;这意味着这是X年禁令(即,仅允许该人在禁令开始后的X年内不得企图入境)。

由于她处于禁令之下,因此如果她想去美国,则需要豁免。由于她将以非移民访客的身份去往,因此将需要非移民豁免(根据INA 212(d)(3)(A))。没有单独的表格可以申请。相反,她将照常申请访客签证,如果仅仅是由于禁令而拒绝了签证(而不是由于未能克服无法放弃的“移民意图”而未得到批准),则领事官员将对她的签证进行裁决。申请豁免的步骤将由同一位官员决定。


谢谢你提供信息。我对此进行了研究,看来如果豁免获得批准,该过程平均需要150-180天才能完成。但是至少有一种可能的途径,这就是我试图确定的途径。是否也需要填写I-192或I-212表格?
Itsme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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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sme2003:否。无需填写任何表格。I-192是针对那些不需要签证的人(例如加拿大公民)申请非移民豁免的。它通常不适用于其他国籍。I-212将取消9A或9C禁令(针对移民和非移民)。拥有9A或9C禁令的非移民可以豁免或通过I-212取消禁令。驱逐出境确实会导致9A禁令,但除非有其他条件,这是10年以来的第一次,因此它应该早就过去了。
user10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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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不能获得签证而且非常紧急,我没有提到的另一种选择是人道主义假释。但是这些很难得到,而且我不知道看到一个垂死的与她无关的“朋友”是否足以作为人道主义目的。
user102008年

有什么方法可以加快流程吗?对于拜访绝症患者150-180天可能足够长,以至于该患者首先死亡。
Dan Ne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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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ious:是否有记录无关紧要。当她申请签证时,将被问到有关她是通过欺诈还是故意的虚假陈述寻求获得移民福利的问题,她将必须如实回答。而且仅凭这一事实,她就拥有这项禁令,因为法律规定,具有这种事实情况的人是不可接受的。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这个禁令(在她被驱逐出境时甚至不需要这种禁令)。
user10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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