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想去美国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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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是一位62岁的加拿大人。他与一家加拿大公司签约,要去底特律监视由美国公司维护的加拿大注册飞机。他已被拒绝进入美国。他们骚扰了他,用手指印了一下并拍了拍他。他们声称他正在美国工作。他被一家加拿大公司雇用并由他们支付薪水。他正在帮助他们将业务带到美国。他们可以拒绝他的入境吗?我们该如何解决?我们现在即使没有麻烦也无法横渡甚至参加教堂。我们负担不起律师为此而抗争。我们提出了申诉,但这只会使NAFTA代理人更加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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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们可以做到。想要美国工作的承包商,无论谁支付账单,都必须获得在美国工作的许可。我想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特工拒绝了你丈夫的入境。NAFTA是贸易协议,而不是政府机构。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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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FTA是一项自由贸易协议。它与越境人员毫无关系。此外,所有进入美国的外国人都具有指纹识别功能,轻拍也并非罕见。尽管我了解到您对这种情况感到不安,但这可能会有助于您集中精力了解丈夫的情况以及拒绝入境的理由,而不是因为您不满意被拒绝时的待遇。
大卫·里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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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icherby在进入美国时,加拿大人当然不会被例行指纹识别(美国人也不会进入加拿大)。NAFTA下有TN签证类别,该类别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几乎没有从事临时工作的文书工作-但只有某些具有证书的人才有资格。
Spehro Pefhany,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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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回答您的问题,但就其价值而言,我遇到的问题与在一家在加拿大设有生产地点的美国公司工作的美国公民一样。进入加拿大时,如果我说我在那儿开会,还可以。但是任何其他事情都被禁止。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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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加拿大公司签约与由加拿大公司雇用(作为雇员)之间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

外国公司的雇员以该公司的代表的身份前往美国,以其在美国以外的业务所不可或缺的方式来看待他们在美国的利益,因此可以通过商务签证(或其他任何一种方式)来这样做。自1966年《希拉问题的决定》以来,一直是加拿大国民代替签证的正确手续。

但是,如果您的丈夫是承包商,那么所有这些都不适用。作为承包商,他算作“自己的公司”,而他提议做的事情就是在美国为他的单人公司开店,并在那里提供服务,而他恰好将其出售给加拿大客户。那意味着他需要有一份自雇工作许可证,这可能并不容易(似乎没有任何签证类别显然适用于这种情况)。


(这种区别背后的原因是,外国公司希望自己信任的人成为照顾他们的商业利益的是合理的-但如果他们没有自己的人并且愿意以外部顾问的名义代表自己的利益,因此,他们应该和与加拿大的陌生人签约一样高兴(与美国的陌生人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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