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系列延误的火车,我们错过了从伦敦经哈里奇到霍克·范·霍兰德的铁路与帆船连接的夜渡部分。我们有哪些相关权利,我们如何主张这些权利?详细情况如下。也许太多的细节,但是我怀疑某些细节可能是相关的,所以我将所有这些都包括在内。
情况:
- 我们有一张从英格兰北部到伦敦1-6区的火车票,还有一张从伦敦利物浦街到任何荷兰车站的铁路和火车票。
- 火车进伦敦尤斯顿,原定到达时间19:14,实际到达时间19:37,晚23分钟。
- 结果,我们错过了从伦敦利物浦街20:00出发前往哈里奇国际机场的航班,该航班原定21:22到达那里,但曼宁树发生了变化(原来这将变成21:42)。
- 然后,我们从伦敦利物浦街乘20:30火车到曼宁树,目的是从那儿乘出租车。预定到达时间21:33,实际到达时间22:00,延迟27分钟。预定的22:00出租车尚未在22:10到达,所以我们改乘Manningtree的22:12火车。
- 从曼宁特里(Manningtree)到哈里奇国际机场(Harwich International)的下一班火车,计划抵达时间22:28,实际到达时间22:56,延迟28分钟。
在22:56,没有Stena Line人员可以协助我们,因此我们自费预订了附近的一家酒店。
我完全希望Stena Line能让我们在第二天早上登船,但是(1)延迟还款,以及(2)赔偿酒店费用有什么权利?CIV是否涵盖这种情况?
编辑:第二天早上,斯特纳线(Stena Line)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我,当且仅当人们根据网上推荐的时间表登车时,他们才能保证火车的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