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象棋联合会在其官方规则的第四版中试用了175步的平局规则。这个有趣的规则在完成175次移动后自动结束了游戏,无论哪个玩家都已平局。(该规则还包括有关一种国际象棋时钟的一些惯用语,但我今天不是问这些时钟。)
在其官方规则的第五版中,美国国际象棋联合会放弃了175条规则。
我喜欢175步规则,很遗憾看到它成功,因为它减轻了比赛组织者的主观判断和过分好客的负担。我想其他人一定不喜欢该规则,否则就不会放弃它,但是无论如何,放弃规则背后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吗?
当时有(PDF),但是解释不多。
更新和附录
@AndrewNg给出了一个有趣的,翔实的答案;但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与我本想提出的问题略有不同。让我澄清一下,由于更新时间太长,几乎没有人阅读。
在我正确推断出其目的的范围内,对游戏中的移动次数存在硬性限制,以保护玩家的利益少于玩家的主人(锦标赛组织者,礼堂所有者等),而不会搁浅主机处于不公平,令人讨厌的位置,必须在游戏中插入主观的第三方判断。可能相关的游戏示例包括Nicolic诉Arsovic,贝尔格莱德,1989年。
当然,我可能会误解了规则的目的。但是,我理解的原因在于50规则和175规则之间的关键区别:50规则仅在其中一个玩家选择调用时才生效(上述Nicolic和Arsovic拒绝这样做);而175条规则将自动生效,而无需咨询任何人对此事的主观意见。
简而言之,175步规则可以防止在棋手的耐心用尽时,象棋游戏中不太可能但仍然机械上规则的(甚至可能确实像运动员一样)下棋迫使机械不规则的情况。
该规则的另一个相关目的(在第四版规则手册中明确提到的目的)是减轻锦标赛主管在某些技术情况下判给“失败机会少”的负担。
我承认,就像@AndrewNg一样,我也很怀疑规则的目的是保证每一个理论上被强迫的配偶都能得到无限的结论。的确,就像50步规则一样,如果执行175步规则,则成为对博弈论的新的机械约束。这样一来-按照规则的理论-176个移动伴侣就不再存在了。
也许对理论的新的机械约束恰恰是第五版规则委员会不喜欢的,但是我不能证实这种猜测。这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