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使“公地悲剧”无效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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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指出

公地的悲剧是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rdin)的经济学理论,根据该理论,个体根据每个人的自身利益独立而理性地行动,通过消耗某些共同资源而违背了整个集团的长期最佳利益。

从直觉上说,在其他人也会这样做的前提下,自私会导致过度使用,这似乎是正确的。

有没有强有力的反理论认为人们会以“次优”的方式行事以改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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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将总是无私地采取行动,问题是意愿是否足够。也许更好的问题是是否有证据/理论说明是否有足够的人会为自己的利益而采取行动。
curiousdannii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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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亚当·史密斯的无形之手,我们之所以能够获得长期利益,正是因为人们会为自己的利益行事。
Lex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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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完全学问的观点:这些理论不能仅凭经验证据就可以被其他理论无效。
无处不在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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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您所暗示的那样,公地的悲剧是经济学中标准理论。这已不再是这种情况。但是 -这是一个重要的观点-拒绝这种一刀切的公共资源管理方法并不是来自新理论的出现。相反,它是通过实际研究实际结果得出的。实际上,正是艾琳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正是因为她的工作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如诺贝尔委员会所描述:

[B]根据对自然资源管理的大量实证研究,埃里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得出的结论是,共同财产往往管理得令人惊讶。因此,反对共同财产的标准理论论点过于简单。它忽略了用户自己可以创建和执行缓解过度开发的规则这一事实。标准论点还忽略了私有化和政府监管相关的实际困难。

自从这些案例研究以来,已经进行了理论工作-其中一些是由Ostrom自己进行的-为了调和以前的理论与观察到的结果之间的差异(使用非合作博弈论中的重复博弈理论进行了开发)。

但是,对我而言最有趣的是,该理论植根于实际观察中,而不是反过来(即首先是理论行为,然后是现实生活中的观察)。

这是否回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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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所提供的Wikipedia引用很可能错过了公地悲剧的重点。

“悲剧”专门指加勒特·哈丁的假设,即破坏公地是不可避免的(也就是说,长期过度开采会大量降低或终止公地的经济价值):他引用了阿尔弗雷德·北·怀特黑德的话:“事情的不懈努力”“逃避的徒劳”

工作已故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是重要的,因为它记录的地方得以避免毁灭几种情况:她驳斥了必然性。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因此,这并不是说不会破坏公地。它确实在世界各地不断发生。但这不是不可避免的

她发现公地受到保护的具体条件是,有一群保管人,人数从几人到大约150人(而且我不认为我是第一个推测这不是巧合的人)。 (接近Dunbar的数字)。监护人是有能力的监护人,他们可以聚在一起讨论公共财产的管理,了解经济成本和收益,并能够并愿意制定公共财产的监护规则,使规则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并执行规则。这些被不同作者描述为涵盖体系结构,代理,适应性,问责制,分配和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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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增加一个维度,对我来说@SteveS和@EnergyNumbers的非常简洁的答案似乎并没有强调到我认为很重要的程度:

引入时间维度的那一刻,“自利”的概念就发生了根本变化:开个玩笑,我们成为对未来自我的利他主义者。而且由于公用资源的消耗只能在临时发生,因此在静态框架中讨论该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然后,时间间隔的长度变得很重要。如果个人的时间水平太短,他们的行为就会开始像“一次性”的决定,然后出现“公地悲剧”。随着视野变得更长期,个人变得愿意做出承诺 -例如,承诺接受托管人的存在(请参阅@EnergyNumbers答案),从而限制了自己可能采取的行动(由于托管人的监护行为)。

这方面再次使问题成为程度的问题:我们的时间跨度有多长。从理论上也可以看到这一点,即使是在非合作的博弈论框架中:如果“博弈”成为重复的博弈,那么甚至像“ 囚徒困境” 这样的著名框架也可能会获得新的解决方案:这里的合作(抽象意义上)可以如果折扣系数不太高的话可以持续下去。翻译:如果我们为自己的利益对未来的重视足够高。

如果我们以其他方式将人类植根于未来(例如生孩子或观察到的各种集体身份的存在),我们就可以开始理解为什么共有财产看起来“管理得当” –在此之后就不足为奇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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