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在我的应用程序中使用GPL,LGPL,MPL许可包,并使其成为封闭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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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一家公司正在使用BusyBox,并且还在上面使用Gpl + Lgpl + Mpl软件包,然后他们在上面运行了自己的应用程序。他们的应用程序是一个封闭的源代码包。

您购买了该设备,但其封闭源。混合LGPL + MPL的GPL如何成为封闭源代码?

我以为规则是??还是我错了或者以下信息错了?:

GPL:如果您在应用程序中使用它,则必须根据GPL发布您的应用程序。这并不意味着您也不能出售它(就像他们出售Linux CD一样),但是您还必须免费发布源代码。这可能对您有用,但可能无效。

LGPL:如果在应用程序中使用它,那么您仍然可以拥有封闭源专有许可的应用程序。但是,如果您修改LGPL库,那么即使您的应用程序可以保持封闭源代码,也必须在LGPL下发布您的修改。


首先,BusyBox是一个程序,而不是系统。其次,尤其是BusyBox具有与此相关的出色Busybox许可页面。其余内容在GPL常见问题解答中介绍
mctylr 2011年

BusyBox是最成功解决GPL问题的项目。有许多公司都包含BusyBox,但未能向其最终用户提供BusyBox代码。在使用BusyBox进行压缩的所有代码中,可能是最糟糕的选择。
Elin

Ans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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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PL常见问题解答,出售“聚集”的封闭源和开放源软件是完全可以的。如果公司编译了Linux,仅使用LGPL库在Linux之上构建了自己的程序,并在发布所有GPL / LGPL源的同时出售了所产生的产品,那么他们就不会违反GPL。

这里的重点是:GPL不会扩展到仅在同一台计算机上运行并与封闭源程序进行通信/交互的程序。当然,可以像BusyBox这样的开源窗口管理器来管理封闭源代码的窗口。根据经验,GPL可以达到许可代码的地址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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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就是我要说的内容,不过我也要添加有关旋转的注释。
Mark Bo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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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是的,但是您需要在发行版中分发GPL零件的所有资源。
thiton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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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GPL要求衍生作品必须带有“显着”通知,说明它们是衍生作品。(GPL第4和第5节)。因此,您可以将其标记为Bnome3桌面,但是您需要有一个标题为“基于Gnome 3”的字幕,并且版权声明中必须列出“ GNOME项目”。请注意,Fedora不是在GPL下以一个大单位分配的,它是一个由许多位组成的大群集,每个位都在GPL等人的支持下。
ipeet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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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法则”使律师受雇。只是说...
p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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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个注释,但是... BusyBox(大写的“ b”)不是窗口管理器。我认为您对* Box,WM系列(例如Openbox,Blackbox,Fluxbox等)感到困惑...(所有小写的'b')BusyBox是一款软件(更具体地说,是一个引导系统),结合了多个UNIX工具。我敢肯定那只是一个混乱。
haylem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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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AL,但这是我学到的。我很想知道是否有任何不正确的地方:

LGPL:如果您静态链接应用程序中,然后分发已编译的应用程序,则必须将GPL下的源代码释放给接收二进制文件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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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的理解,您刚刚描述了LGPL。正如thiton所说,“ GPL达到了许可代码的地址空间”。
ipeet 2011年

根本不正确。如果链接到gpl库,则您的程序必须是gpl。静态还是动态链接都没有关系。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发明了lpgl以便图书馆认证者可以选择链接而不限制许可证的原因
Esben Skov Peder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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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与封闭源不兼容。如果他们使用GPL许可的程序包/模块并关闭源,则通常情况下,它们将违反GPL条件。


一家大公司做到了这一点,Busybox本身就是GPL,他们使用的zoneinfo http://www.twinsun.com/tz/tz-link.htm LGPL是嵌入式设备,而嵌入式设备是开源的,开展业务已有多年历史。您还会说他们违反了GPL条件吗?
YumYumYum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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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好的,一家公司做了很多年了。您是在说这合法吗?使用这种推理,在此处超过合法的行驶速度限制将是合法的。
David Thornley

@DavidThornley:不幸的是它不是我。这样做的公司是不合法的或不明确的,因为在IT法中,没有100%的可用答案,因此要设法避免在我的项目中犯错误,因为许多其他项目似乎已经犯了这些错误。 (这仅仅是因为资源有限,开发人员无法在开发过程中意识到这些资源,后来变得像噩梦一样,就我而言)。
YumYumYum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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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明确的案例,然后是一些泥泞的案例,您会从中得到更多的意见,即您提出此案的律师。

您的规则符合我的理解,但“使用”的确切定义会有所不同。许可所基于的版权系统不是关于“使用”,而是关于“创建衍生作品”,并且有些人会提出很好的论据,认为由不同程序构成的系统可能会捆绑在一起,以至于整个系统是其中任何一个的派生作品,而动态链接到库的另一个程序不是该库的派生作品,因为该库实现了明确定义的协议并且可以被替换(我已经看到libreadline用于此类使用简单的GPL包装器匹配应用程序提供的接口的方法)。向您的律师咨询有关您案件的建议。如果版权持有人之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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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答案并非旨在解决此问题,而是针对的一个更具体的问题,git它涵盖了比该问题实际允许的具体情况更具体的情况。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评论599873。至少将以这种形式保留在此处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 Git 涵盖GPLv2中
  • 通常,如果您对FSF的许可有任何疑问,最好的方法是
    • 许可证本身(这不是门锁,应该很容易理解。花在学习许可证上的时间将偿还十倍。)
    • 有关其许可证的FSF常见问题解答,特别是有关GPLv2常见问题解答
    • 网络上的其他相关资料,包括FSF设施;不过要注意自己的权威
    • 作为最后的手段(缺少律师),FSF本身(它们当然不是律师事务所,因此他们只会在不考虑管辖权的情况下为您提供一般性评论,因为他们可以自由地忽略请求。)他们会回答合理的查询,尽管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但其他地方尚未答复。

  • 就您而言,相关材料是:
    • GPLv2#section2

      b)您必须使您分发或发布的任何作品,无论其全部或部分包含本程序或其任何部分,或源自本程序或其任何部分,均应根据本许可的条款向所有第三方免费提供整体许可。
      <...>
      这些要求适用于整个修改后的作品。如果该作品的可识别部分不是从本程序派生的,并且可以合理地视为独立的单独作品,则当您将它们作为单独的作品分发时,本许可及其条款不适用于这些部分。但是,当您将相同的部分作为基于本程序的作品的一部分进行分发时,整个部分的分发必须按照本许可的条款进行,其对其他被许可人的许可权扩展到整个人,进而扩展到每个人以及每个部分,无论是谁写的。

      因此,本节无意主张权利或对您完全由您撰写的作品的权利提出异议;相反,其目的是行使基于本程序控制衍生作品或集体作品分发的权利。

      此外,仅将不基于本程序的另一作品与本程序(或基于本程序的作品)在存储或分发介质上进行汇总,并不会将其他作品归入本许可的范围。

    • GPLv2常见问题解答#NFUseGPLPlugins

      这取决于程序如何调用其插件。如果程序使用fork和exec来调用插件,则这些插件是单独的程序,因此该插件的许可证对主程序没有任何要求。

因此,您不能使作品“包含”,git可以将其作为作品使用的单独实体包括在内VMWare的示例显示,后者包括将其打包到发行版或发行版中的复合文件中(原为ISO映像)。

有什么区别?我花了一段时间才得出结论。最后,“并非旨在……主张权利……而是……根据本计划控制衍生作品或集体作品的发行”这一段使我确信,区别在于根据版权法被视为GPL的一部分的衍生产品。 对于这最后一个,GPL无法为您提供帮助- 您需要参考适用的版权法或跟随他人的脚步。


这个答案是给程序员使用的。stackexchange.com/ questions / 289785 /…。在我完成调查之前,他们关闭了它。由于它比该问题所接受的答案覆盖的问题要好,但是涉及该问题的部分过多,因此我将尝试重新打开该部分,然后根据这些理由将其重新发布到该位置。
ivan_pozdeev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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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问有关git的问题。FWIW在您的评论中提到另一个问题,不会出现询问混帐或者(仅提及了类似发音的“libgit.a”)
蚊蚋

@gnat,好吧,进一步阅读它,您会看到“ git.exe”。
ivan_pozdeev 2015年

我明白了,谢谢!仍然,在这里的答案中提到git可能会使读者感到困惑,好像是凭空冒出来的。考虑进行编辑以解决这一问题
g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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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答案不适用于此问题”。然后,请删除您的答案或更改它以解决问题。
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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