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在因子分析中仅加载两个(或更少)项目(变量)是否可以接受?
我在SPSS中通过因子分析设置了一组20个变量。为了研究的目的,我需要发展6个因素。SPSS已显示8个变量(共20个)已被低权重加载或由于多个因素而均等地加载,因此我将其删除。剩下的12个变量已经在6个因子中成对装入了2个,这是完美的结构-就像我想要的那样,但是现在,一位与我合作的教授希望我找到理由(在什么条件下)每个因子仅保留2个项目是适当的,因为众所周知,因子分析对于每个因子加载3个或更多项目的结果很有用。 谁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最好还提供公开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