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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是否有义务由于未出现而通知机票取消?
我与汉莎航空有6个月的长期纠纷。航空公司取消了我们购买的3张往返机票中的一位儿童往返机票(2位成人,1位儿童)。这个孩子已经在国外了,所以我们没有使用去程机票。航空公司因此取消了带有“不显示”参数的儿童回程机票(事先未意识到这一问题)。 从他们的政策 5.6。请注意,如果您未事先通知我们就没有出现任何航班,我们可能会取消您的回程或后续预订。 所有这一切的问题在于,航空公司从未通知过我们取消的信息。如果我们及时知道的话,我们将对此有所作为。取而代之的是,我们弄清楚了何时我们已经在机场进行返程航班。由于孩子未成年,我的伴侣也不能使用她的回程票,因为有人必须照顾孩子。 是否有一些法律可以保护我们免受这一事件的影响?我觉得很奇怪,航空公司可以对服务进行任何更改而无需以任何形式通知您。 (根据评论者的要求,我们的票上有更多信息。) 机票是直接从汉莎航空公司网站上购买的。这些行程是通过德国飞往英中的。我们在尝试在中国北京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得到了有关此事的通知。请注意,前一天我尝试登录汉莎航空网页进行登机,但该网页存在错误,无法成功检查我们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