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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叶斯事件研究方法的计量经济学
事件研究在经济学和金融学中很普遍,可以确定事件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但是它们几乎总是基于常识性推理。OLS回归-在与事件窗口不同的参考期间内-通常用于确定对资产的正常收益进行建模所需的参数。然后,在从到的指定事件窗口内的事件之后,确定资产上累积的异常收益()的统计显着性。假设检验用于确定这些收益是否显着并因此确实异常。从而:i T 1 T 2汽车CAR\text{CAR}一世iiŤ1个T1T_1Ť2T2T_2 H0:汽车一世= 0H0:CARi=0H_0 : \text{CAR}_i = 0,其中 汽车一世= ∑Ť2t = T1个增强现实我,Ť= ∑Ť2t = T1个([R我,Ť- è [ [R我,Ť] )CARi=∑t=T1T2ARi,t=∑t=T1T2(ri,t−E[ri,t])\text{CAR}_i = \sum_{t=T_1}^{T_2} \text{AR}_{i,t} = \sum_{t=T_1}^{T_2} \left( r_{i,t} -\mathbb{E}[r_{i,t}] \right)和 è [ [R我,Ť]E[ri,t]\mathbb{E}[r_{i,t}]是模型预测的资产收益。 如果我们的观察数量足够大,我们可以假定资产收益率分布的渐近正态性,但是对于较小的样本量可能无法验证。 可以说,因此,单企业,单事件的研究(例如在诉讼中要求的)应遵循贝叶斯方法,因为无限多次重复的假设比在这种情况下“更难以验证”多家公司。然而,频频主义者的做法仍然是惯例。 鉴于有关该主题的文献稀少,我的问题是如何使用贝叶斯方法最好地进行事件研究(类似于上面概述的方法,并在MacKinlay,1997年进行了总结)。 尽管这个问题是在公司财务实证研究的背景下提出的,但实际上是关于贝叶斯回归和推论的计量经济学,以及常识和贝叶斯方法背后的推理差异。特别: 我应该如何最好地使用贝叶斯方法来估计模型参数(假设对贝叶斯统计量有理论了解,但几乎没有经验)。 一旦计算出累积的异常收益(使用模型的正常收益),如何测试统计显着性? 如何在Matlab中实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