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s tagged «gpl»

有关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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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暂时使用GPL库进行原型制作,并使以后的代码封闭源吗?
我正在开发一个软件系统的原型,该原型(至少在开始时)将是封闭源代码。 为了节省时间,我正在考虑使用(即静态链接)在GPLv3下获得许可的库,因此我可以快速测试设计。如果在此阶段分发软件,则必须随同分发源代码。 如果我不这样做,但是让自己确信我的系统可以运行,然后在分发之前用我自己的代码替换GPL库,该怎么办?结果会被GPL“污染”吗? 我感觉是否在我的Git历史记录中保留GPL库可能会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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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GPL代码以更改许可证
我发现了一个GPL库(没有双重许可),正是我所需要的。不幸的是,该库上的GPL许可证与我使用的其他库的许可证不兼容。因此,我决定重写GPL库,以便可以更改许可证。 我的问题是:为了能够更改许可证,需要对库进行多大的更改?换句话说,最便宜的方法是什么?
23 licensing  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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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的网站上使用的双重许可(MIT / GPL)JavaScript的困惑
我已经阅读了所有可以找到的帖子,但仍不确定答案。 我想在我的网站上使用jQuery插件,该插件在MIT和GPL下获得了双重许可。 双重许可是否意味着只要一个或另一个满足我就可以了,还是必须两者兼而有之? 我已经读到,在某人的浏览器上加载的GPL javascript不会算作重新分发,因此,我不必在我的网站的其余部分使用GPL许可证(提供源代码)。这是真的? 我的搭档认为我应该完全删除版权并更改变量名称,因为这将在商业网站上进行。这是道德的吗?我尊重花时间编写代码的人。我应该联系他们,看看该插件是否可以通过商业许可获得? 预先非常感谢您帮助澄清。因为这是我的第一个网站,所以我认为问这些问题比在黑暗中开枪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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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什么是分销?
关于涉嫌盗用GPL项目的另一个话题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大型公司使用了企业软件,这些公司从实质上获取了代码,更改了名称,删除了GPL通知并使用了结果。 关键是-如果公司这样做并且仅在内部使用该软件,则没有任何发行版本,并且在GPL下完全合法。也可以允许其自己的员工进行内部修改。 那么什么时候它成为分布? 据推测,如果他们将外部承包商带入“出租工作”中,其修改也将是内部的,因此不是分配的。 如果他们雇用了外部软件公司进行修改,而这些更改仅由公司内部使用,那么这些更改是否可以分发?GPL适用于客户还是外部开发人员? 如果公司然后将结果提供给另一个部门,另一个业务部门,另一个公司?如果另一家公司是全资子公司怎么办? ps。是的,我知道答案是问律师。但是我所见过的有关GPL2 / GPL3 分发的所有讨论都是关于Web服务的,而不是关于内部使用的。
22 legal  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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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将库移出进程来避免违反GPL
假设有一个根据GPL许可的库。我要使用它是封闭源项目。我这样做: 围绕该GPL库创建小型包装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侦听套接字,解析消息并调用GPL库。然后返回结果。 发布其来源(符合GPL) 在我的主应用程序中为此包装创建客户端,并且不发布源代码。 我知道,与静态/动态链接相比,这会增加巨大的开销,但是我对理论方法感兴趣。
21 licensing  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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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联系律师报告在Apple App Store上分发的软件中的GPL违规行为吗?[关闭]
关闭。这个问题是题外话。它当前不接受答案。 想改善这个问题吗? 更新问题,使它成为软件工程堆栈交换的主题。 5年前关闭。 某公司正在通过Apple的App Store销售软件,该软件使用了我根据GPL公开发布的部分代码。该公司以两种方式违反许可条款:(1)不保留我的版权声明,未根据GPL许可发布其代码,以及(2)通过Apple App Store分发我的GPL许可代码。(自由软件基金会已经明确表示,GPL的条款与App Store的条款不兼容。)我想将此事报告给Apple,并要求他们采取适当的行动。我曾尝试通过邮件向他们询问有关报告过程的更多信息,并收到了下面引用的自动回复。 需要提供的东西清单中的最后一点,“您的陈述,在作伪证的惩罚下作出”,听起来似乎意味着某种特定的法律文件。我不确定。这是否意味着我需要联系律师才能提交报告?如果可能的话,我想避免经历这种麻烦。 (除了回答这个特定问题外,我还欢迎来自任何必须在Apple App Store上解决GPL违规问题的人的评论和经验报告。) 感谢您与Apple的版权代理联系。如果您认为您的作品被以构成对苹果网站的侵权的方式复制,请提供以下信息: 被授权代表版权利益拥有者行事的人的电子或物理签名; 您声称已侵权的版权作品的描述; 您声明侵权的材料在网站上的位置的描述;您的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您声明您真诚地认为有争议的使用未经版权所有者,其代理或法律的授权; 您声明的上述信息准确无误,并声明您是版权所有者或被授权代表版权所有者行事,并受到伪证罪的处罚。 有关更多信息,请访问以下网址查看Apple的法律信息和通知/版权侵权声明:http : //www.apple.com/legal/trademark/claimsofcopyright.html 为了加快处理与iTunes有关的任何所谓的知识产权问题(音乐/音乐视频,播客,电视,电影)的索赔,请将您的通知副本发送至iTunesStoreNotices@apple.com。有关软件应用程序的索赔,请将您的通知副本发送至AppStoreNotices@apple.com。 由于我们收到的电子邮件数量很大,这可能是您收到的唯一来自copyrightagent@apple.com的回复。但是,请放心,Apple的版权代理和/或iTunes法律团队将立即进行调查,并对您的报告采取适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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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是否允许任何人无需付费即可获得GPL软件?
我发现了一个不错的WordPress(GPL)主题待售。 我知道有人买了它。 我有两个问题: 出售该产品的公司是否有义务将源代码发送给任何人(无论客户与否)? 购买该产品的人可以免费给我一份可以在生产中使用的副本吗?
19 gpl  pri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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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静态与动态链接规则如何应用于解释语言?
据我了解,GPL禁止从非GPL代码到GPL代码的静态链接,但允许从非GPL代码到GPL代码的动态链接。那么当所讨论的代码因为是用一种解释语言(例如Perl)编写而根本没有链接时,该怎么办? 如果认为该规则是动态链接,则利用该规则似乎太容易了,但是,另一方面,如果认为该规则是静态的,则从合法的非GPL代码中引用GPL代码也似乎是不可能的!编译语言至少在静态链接和动态链接之间有区别,但是当所有“链接”都在运行脚本时,没有明确的许可就无法说出意图! 还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不正确,使问题无济于事?我也听说过涉及动态链接的“类路径异常”。那不是GPL的一部分,而是可以添加到GPL的一部分,因此仅当许可证包含此例外时才允许动态链接吗?
19 licensing  gpl  pe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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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GPLv3 Python模块,我的整个项目是否必须获得GPLv3许可?
我现在正在开发一个小型项目,因此我计划根据开放源代码许可证进行发布(尚未决定哪个版本)。我的问题是,我使用的Python模块之一已获得GPLv3许可。由于我没有对库进行任何修改(按原样使用),我是否仍可以根据自己选择的许可来许可我的项目,还是会被迫也将其制作为GPLv3?
19 python  licensing  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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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复制新算法的优势?[关闭]
关闭。这个问题是题外话。它当前不接受答案。 想改善这个问题吗? 更新问题,使它成为软件工程堆栈交换的主题。 4年前关闭。 假设我创建了一个新的(DSP)算法。如果我在copyleft许可证(GPL等)下开源算法,是否会有一些优势?从我对许可的了解中,这应该使人们避免使用与封闭源完全相同的代码,但是他们能够将算法“重写”为封闭源吗? 注意:我真的不知道该算法是否是新算法,但尚未作为开源发布。因为我来自欧盟,所以如果我想版权所有,我需要寻找软件专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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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生成代码:“派生作品”?
例如,我有GPL软件。我是该GPL软件的作者。此GPL软件在其代码之间包含Doxygen注释。编写这些Doxygen注释以生成CC-BY-SA html页面,以便根据CC-BY-SA许可将该生成的文档上载到我的项目网站中。 但是,Doxygen文档输出的是“衍生作品”吗?毕竟,该文档基于我的GPL源代码。在这种情况下,文档必须是GPL。但是,我希望文档是CC-BY-SA,因为它是文档。GFDL没有帮助。GPL代码不能成为GFDL(相反是)。 我认为,如果此输出确实是衍生产品,则会造成一种奇怪的情况,因为如果我分发我的作品,收件人用户将无法合法分发生成的文档:尽管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事情,但用户却不会这样做。因此,他们必须以我提供给他们的相同许可证分发任何衍生作品。 解决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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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OpenJDK与GPL允许的专有应用程序捆绑在一起?
我目前正在用Java制作视频游戏,很可能会通过Steam发行。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许多Steam用户不会安装Java。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可以使用一个小的本机启动器来显示提示性对话框,告诉用户他们需要安装Java,也可以将我自己的Java运行时环境(特别是OpenJDK 8)捆绑到我的游戏中。我的游戏将是封闭源代码,但是它基于开放源代码(BSD许可)游戏引擎。 我确实看过OpenJDK的许可证。这是一个GPL项目,这意味着链接到它的任何内容也必须是GPL。但是,它们也有classpath异常。我不确定链接部分是否适用,因为我的代码所链接的部分与捆绑或不捆绑的情况相同。据我所知,classpath异常不涵盖此用例。 在Stack Overflow上也有类似的问题,但是这是指使用OpenJDK开发应用程序的情况,我指的是使用OpenJDK进行分发。
16 licensing  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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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在实现其目标方面有多成功?[关闭]
已关闭。这个问题是基于观点的。它当前不接受答案。 想改善这个问题吗?更新问题,以便通过编辑此帖子以事实和引文回答。 4年前关闭。 当涉及到代码的商业使用时,有两种类型的FOSS许可证-假设是GPL型和BSD型。广义上,第一个是对许可下的代码的商业使用(即使用,我也指修改和再分配,以及创建派生的作品等)进行限制,第二个则更为宽松。 据我了解,GPL类型许可证背后的想法是鼓励人们放弃专有软件模型,而转而转换为FOSS代码,而许可证是诱使他们这样做的工具-即“您可以使用此出色的软件,但前提是您同意参加我们的训练营并按照我们的规定参加比赛”。 我想问的是-这项策略到目前为止是否成功?就是说,由于GPL,某个大型项目从封闭走向开放的过程中,是否有重大成就?或者仅仅因为GPL做到了,才公开开发某些软件?与每个人都拥有BSD类型许可证或在公共领域发布所有开源代码的世界相比,该策略的影响有多大? 请注意,我并不是在问FOSS模型是否成功-这是毫无疑问的。我要问的是,诱使人们从GPL类型的许可证而不是BSD类型的许可证使用的从专有方式转换为FOSS的特定方法是否成功。我也没有询问GPL本身作为许可证的优点-只是有关其有效性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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