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将接触溶液带到超过3盎司限制的平面上吗?
根据http://apps.tsa.dhs.gov,它表示以下内容: 仅当它们符合3-1-1规则时,才可以在手提袋中携带液体,凝胶和气雾剂:容器的重量不得超过3.4盎司;储存在1夸脱/升的拉链袋中;每人1个自带拉链的袋子,放在筛查箱中。必须将大量非药用液体,凝胶和气雾剂放在托运行李中。 飞机上允许携带的医疗必需液体(如婴儿配方奶粉和食品,母乳和药物)的数量超过3.4盎司(合理数量)。无需将医疗所需的液体放在拉链袋中。但是,在检查检查站开始时,您必须告知运输安全员您有医疗必需的液体。医疗所需的液体将接受其他检查,包括要求打开容器。我们建议(但不要求)对药物贴标签以促进安全性过程。许多机场都为家庭和个人划定了专用车道,需要携带更多物品进行检查。 问题是,我曾经能够做到这一点(国内),但是第二次却没有了(国际)。 我拿走它的时间是当我实际上告诉那个家伙我把它放在书包里时,他们把它拿走,保留下来,并告诉我这是不允许的。 这是由TSA官员决定的,还是由于我在国际航站楼还是在国内航站楼?我看不出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