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明依赖类型检查是可判定的证明技术
我处于一种情况下,我需要证明对于我正在研究的依赖类型演算,类型检查是可以决定的。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能够证明该系统正在高度规范化,因此定义相等性是可判定的。 在我阅读的许多参考文献中,类型检查的可判定性被列为强规范化的必然结果,我相信在这种情况下会如此,但是我想知道如何才能真正显示出这一点。 特别是,我坚持以下几点: 仅仅因为类型良好的术语会高度归一化,并不意味着该算法不会在非类型良好的输入上永远循环 由于逻辑关系通常用于显示强规范化,因此在进行类型检查术语时,没有方便的递减度量。因此,即使我的类型规则是针对语法的,也无法保证应用规则最终会终止。 我想知道,有没有人能很好地证明依赖类型语言的类型检查可判定性证明?如果是小的核心演算,那很好。任何讨论证明可判定性的证明技术的东西都将是很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