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的经济动机是什么?实验如何捕获外生偏差?
在我的本科生涯中,我的班级进行了一项经济实验: 一类是控制 两个班是实验(我在实验班) 基本前提是改变了囚犯的困境,而两个人必须就是否“作弊”作出决定。由于这是一个两阶段游戏,第一个人可以选择是否会欺骗第二个。第二种可以选择合作或欺骗。每个人都在不同的班级,以防止串通。 选择作弊的个人的货币价值(美元)为1,如果一个人欺骗另一个,则为3,如果两者合作则为3。 尽管如此,实验本身进展顺利,没有打嗝。但我通过以下方式接近了PI的实验: 当你已经确定了作弊的选择时,这对于人群中愿意偏离既定规则的个人来说是一个很差的衡量标准,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往往是基于寻找被忽视的漏洞,模糊机制或完全非法意味着获得优于竞争对手的优势。结果,该实验中的结果是预先确定的,并不代表随机且有时混乱的经济结构。 如果您想探索行为经济学的另一种衡量标准,那就寻找那些在欺骗行为中独一无二的人。谁超越了你摆在他们面前的规则,并寻求其他方法来最大化收益。 一个例子:鉴于实验是按顺序进行的,一个以前上课的学生将实验的细节作为杠杆作为回报获得更大的金钱奖励,威胁要披露细节(实际上是勒索)。个人层面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学生意识到可以拥有更大的“底池”资金(如果总课程规模为100,那么预算至少为500美元,以涵盖每个人都合作的情况)以及手头的选项:根据实验规则(1,3或5支付)进行游戏,或者不向实验者敲诈以获得更大的回报(> 5但<500)。从实验者的角度来看,支付流氓学生的费用略高,在此过程中, 当然,我完全知道现实世界中的偏离本身会构成犯罪,并且当时和现在都可能受到刑事起诉。但是,这并不能阻止犯罪,因为犯下了为犯罪获利而犯下的罪行。 虽然回答是“我们希望你不告诉其他班级关于实验的回答”,但我反驳说我的目标不是赚取金钱,而是想了解更多有关实验方法和参数的信息。 基本前提仍然没有答案。当经济实验被设计为具有道德和不道德决定的预定结果时,它如何解决历史记录中存在的极端偏差?安然,伯纳德麦道夫,亚瑟安德森,仅举几例。 我相信我错过了一些与实验相关的文学研究,并对任何建议持开放态度。